立院二讀 公投年齡降為18歲

立法院長蘇嘉全8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並就初審無爭議條文進行二讀,包括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將全國性公投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並且也將公投投票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中選會指出,未來公投投票年齡降為18歲,約可增加60萬投票公民。

立法院二讀通過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未來公民或立法院提出公投案,直接由主管機關(全國公投由中選會、地方公投由地方縣市政府)受理審核。並且明定主管機關公告公投結果起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新提出;刪除「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8年內,不得重新提出」。

至於公投適用事項、連署人數、領土變更案之複決是否納入《公投法》、兩岸間政治協議是否應先交付公投,及行政院是否能發動公投等,因朝野無共識,將留待12日院會再處理,預計當天即可完成三讀。[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