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5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前議員秦儷舫涉嫌利用人頭及浮報助理費等方式,分別詐取助理費12萬3842元、228萬3373元,北檢偵辦後,今(15日)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兩人起訴。
對此,童仲彥今透過聲明稿表示,當時案件偵查時,有請求應針對證人部分再進行調查,但檢方卻都沒作相關調查,他也曾提出很多工作資料證明非人頭助理,但卻未被採用。童仲彥說,他所領取的議員補助款,全數用在助理,並無一分一毫落入他的口袋,也無檢方指控的詐領事實,全案待移審至法院後,會在審判中主張合法權益,並全力捍衛清白。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直轄市議員補助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4萬元,但公費助理每人每月支薪最多得超過8萬元。童仲彥從2011年11月間至2012年8月間涉嫌浮報助理費用,詐領12萬3842元,並受魏姓男子所託,將魏妻列入公費助理,童指示其前妻李秀環向市議會聘任魏妻。
秦儷舫部分,北檢認定她以胞姊、兄嫂名義,分別在2009年7月31日起至2014年1月21日,2009年7月31日起至2011年6月1日,詐領助理補助費228萬3373元,事後秦儷舫把補助費分別用在繳房貸、預售屋款項等用途。北檢審酌秦儷舫已將詐領的款項繳回,也坦承犯行,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針對其他議員被控詐領助理費的部分,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去年3月也曾被檢方約談,檢方發現應曉薇雖以母親及友人等名義申請助理費,但這些名單上的人,確實都有實際從事其助理的工作,因此認定應曉薇的罪證不足,今天將應曉薇不起訴。【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