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0

內政部6月7日第15度發文給婦聯會,要求提供勞軍捐流向。內政部民政司今(10日)表示,婦聯會最遲應於7月12日提供資料,否則將依人民團體法處分,撤換負責人。
內政部為追查勞軍捐流向,曾經14度發函文給婦聯會,但婦聯會一再推拖,稱勞軍捐「年代久遠,無法提供」,內政部民政司表示,若婦聯會7月12日前仍然不回應,將依「人民團體法」處分,撤換負責人;若有提供,將視資料是否齊全再做後續處理。根據人團法規定,內政部可祭出撤換負責人處分,並要求限期辦理改選;若撤換主委還不提供勞軍捐流向,可能進一步解散婦聯會。
內政部表示,,婦聯會對財產申報部分還是有提供資料,但勞軍捐細節資料比較缺乏,內政部會商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國防部進行跨部會資料提供,掌握更完整訊息,現階段還在針對資料研議,更重要是要找到更多佐證資料。
目前內政部仍在模擬後續變化、衝擊,以維護公益極大化,政治團體依法必須依據民主原則運作。【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