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3

台北市議會今三讀修正通過《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 》,增訂「日本核災食品不得輸入臺北市」,預計於下半年實施。屆時衛生局將會對所有輸入日本食品的業者進行調查,違者將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有鑒於食安問題頻傳,再加上最近日核食問題討論激烈,由主提案人王欣儀及其他共19位議員連署提案,《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中第9條之2之修正為台北市不得販售日本受輻射汙染地區(即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縣)生產、製造或加工之食品。此外,台北市流通之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之都、道、府、縣名。
未來臺北市政府也將成立專案,對市售日本食品進行查核,若有違法,將依消保法第24條第2項及第56條規定對輸入業者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議員王欣儀表示:「反核食立場不分藍綠。」,除了感謝市議會所有同仁,一起為民眾食安把關外,也希望小英政府絕不能犧牲國人健康,另外,柯市府在未來必須落實食安條例相關調查工作,拒絕日本核災區五縣市食品輸入台北市。【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