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屬年金改制 放寬申請門檻

繼國民年金改革之後,考試院於21日召開了全院會來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決議調整遺屬年金領取門檻,從過去的公務員遺族只要婚姻存續15年以上、年滿65歲,放寬至婚姻存續10年以上、年滿55歲,且遺屬年金的金額也從「月退休金1/3」調升至「月退休金1/2」。

公務員的遺屬年金前身為「月撫慰金」,是保護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支領月退休金的人員,其無自養能力的遺屬。從民國84年實施以來,領取遺屬年金的人數為1萬2252人,平均每年領15萬6778元。由於年金改革方案,原先草案明訂公務人員遺族若有領取公家撫卹金或18%優惠存款,就不可領遺屬年金,在這次審查會中也放寬限制,改為可以領1/2遺屬年金,在未來的申請人數也將增加。

從今年初即開始的國民年金改革會議,蔡英文總統於會議中致詞表示,要讓國民年金成為「政府付得起、退休領得到」、「現在領得到、未來也領得到」的永續制度。至今,國民年金改革的多方意見仍不斷出現,近日的「遺屬年金改革」,也被外界質疑成「嫩妻條款」。

少子化和隨之而來的老年化社會,顯示出臺灣人口結構的改變,再加上經濟環境的變化,許多專家學者開始討論遺屬年金或國民年金的合理性,像是勞工和軍公教人員年資合併計算問題,目前審察會與試委會正在商討當中,並要求銓敘部能提出相關配套措施。【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