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行綠電發展,更希冀非核家園能夠早日實現,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電業法》修正案,修法內容包括降低綠電業者門檻,並享有輸配電優惠,以鼓勵綠電發展;電業管制機關將以經濟部為三級機關,並設立電價穩定基金減緩衝擊,臺電也會將其業務分割為發電、輸配電、售電三大部分,以因應修法後電業市場自由競爭之目標。
《電業法》修正案歷時已久,為了推行綠電、開放電業市場,並且達成2025非核家園的最終目標,此次進行大幅修法,可分為綠電推廣、經濟部相關措施、臺電業務調整、2025非核家園等部分。
首先是綠電推廣部分,修法放寬綠電業者民間投入門檻,在一定裝置容量以下,不需有備用供電容量;此外,再生能源發電只要電力系統穩定,即享有優先併網、調度,並有輸配電優惠,更不同於現行法規,業者可以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或是臺電,也能透過電網輸送給特定用戶;輸配電業將可依電力排碳係數而有電力調度費用優惠,而綠電電力排碳係數較低,故可增加投資綠電意願;至於一般發電業若收益來自非綠電發電超過一定比例,將須提撥部分或是全部超出額,投資在再生能源發展上。
電業管制機關由經濟部為三級機關,將監督、管理電業及電力市場,使電力交易資訊充分揭露,並核准相關執照申請,同時,為避免修法後造成電價波動過大,經濟部將提撥公用售電業部分稅後盈餘,以及政府撥款等,設立電價穩定基金;日後關於電價以及收費費率,學校、社福機構、公用路燈等公共用電會享有優惠電價,細節部分經濟部將會召集相關單位審議,但目前表示,上半年不會調整電價。
此次臺電也將有重大變革,其業務分割為發電、輸配電、售電三部分,並在6至9年內轉型完畢,臺電會成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會有發電公司、輸配售電2家公司,電業市場將轉向自由競爭型態。
核能發電部分也正式入法,要求核能發電設備於2025年以前停止運轉,並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辦法,以達成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