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立委選舉,代表國民黨參選的蔣萬安順利當選,不過選後卻遭北市同選區立委候選人潘建志指控,蔣曾去年里民中秋晚會上提供獎品作為摸彩獎品,涉嫌違反選罷法,於去年11月間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高等法院審理後,27日將上訴駁回,蔣萬安勝訴定讞。
提出指控的潘建志表示,蔣萬安去年9至10月,在大安區的里民中秋聯歡活動和重陽敬老活動時,提供腳踏車、電扇等禮品給民眾摸彩抽獎,涉嫌違反選罷法。不過蔣萬安對此回應,當時他是應里長邀請參加活動,單純配合中秋晚會活動,贊助禮品給大家抽獎,得獎人並非是特定人士,何來改變投票意願的道理?
對此指控,高院合議庭說明,蔣萬安所遭控的涉案情節,與選罷法所規定的當選無效構成要件,並不完全符合;刑事部分,檢方則表示蔣萬安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而民事當選無效的部分,一審時判蔣萬安勝訴,後來經上訴,二審仍維持一審判決,判潘建志敗訴,並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
王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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