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22 文//路多/財務經理
國稅局多起非據實的濫權強課稅,未見反省改進,無視百姓的賦稅人權;連稅單的追訴時效也是5年再5年的延後,加上行政法院裏人民的勝訴率不到1.6%,看不出國稅局給人民的活路在那裏,台灣賦稅人權在那兒?看樣子國稅局違法濫權追稅,不管對錯,老百姓被逼瘋了!沒錯,台灣人能夠自由的經營工商,一般百姓也能自由進出國門,但是,一旦被懷疑有罪,即等同犯罪,一直到法官作出三審無罪的判決才還自由身,但往往十年、二十年、更有三十年的黃金歲月過去了;尤有甚者,人民只要被國稅局盯上了,就有逃漏稅的嫌疑,就會開出稅金加論倍的罰金的稅單給你,認罪、協商、繳稅就沒事了;不服氣就訴願、上行政法院,恐怕也是十年、二十年的青春歲月賠進去了。
台灣的官員,尤其是稅務官員也是人民不聽話,就用稅單切斷人民的命脈一樣,幾十年來有多少百姓被稅單凌虐,可惡的是有些稅單根本是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老百姓半輩子呢!真是可憐。有些有問題的稅單追繳期限又將到了,想問國稅局又追到了多少,其實就算期限到了,這些百姓卻從此背上了逃稅成功的惡名,而不是還以清白正義的美名,公平嗎?應該是國稅局要主動認錯,主動撤銷違法的稅單及稅款才對,當然也要把當初違法課稅所領的查稅獎金退回,這要以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為首了,他利用職務之便,不知領了多少沒有法源根據的獎金。這其實是百姓的白日夢,因為開出違法稅單的官員是死不認錯、無歉可道的態度,這就造成了多少無止境的稅單追殺迫害事件而沒人知!
政府怎可用惡法侵佔人民財產呢?憲法第15條明白指出: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亦即自己計算錯誤多繳稅,不管多久以後,只要發現錯誤本就應歸還給人民,這本是人民的基本人權,政府利用此惡法侵佔人民財產,就是違憲,這樣的惡法請立法院修對了再通過,若是照財政部版本通過,那實在是不應該,有虧人民託付。
新興宗教研究中心創辦人暨理事長、《寒冬》雜誌總編輯Dr. Massimo Introvigne表示,在臺灣為司法節感到自豪時,尚未解決的太極門案件,成為一個令人痛心的提醒。他以普契尼的《蝴蝶夫人》悲劇為喻,指出不公義不僅存在於法律條文,更潛藏於官僚對權力的錯誤詮釋與傲慢。官僚體系拒絕認錯,使人民在稅務與行政機器中受苦。面對這項國際公認的錯誤,太極門展現了非凡的耐心、尊嚴與韌性。將苦難轉化為和平的抗爭,將不公義與傷痛凝聚為一場全球性的良心運動。他們拒絕向絕望低頭,做到了蝴蝶夫人未能做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