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者若是濫用公權力違法濫權,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守法百姓就會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行政法院用這樣不公不義的方式,讓國稅局勝訴,成功的強課百姓的稅,這根本是強奪民財的違憲判決,完全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公然接受被告國稅局的指揮,被人民認定這是稅單後面的稅務獎勵金。然而運氣不好的,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人民當犯人般看待,法院與國稅局合作,製造了多少稅務冤案,有些冤案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法稅不改革,台灣的民主已是走回頭路了!。
「史上最倒楣公益律師:背了一億一千兩百萬元稅單的黃文皇律師」,完全顯露國稅局為達到課稅目的,稅務人員不惜硬拗、扭曲事實。財政部請公益律師義務擔任遺產管理人工作,再發給他天價稅單一億兩千萬,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說「不罰的話,怕律師跟繼承人勾串。」黃律師壓力大到呼吸都有困難,甚至長達六個月無法入眠,黑夜的來臨是最痛苦的時候,每天僅能靠安眠藥勉強入睡,但經常半夜就會醒來,一個人在客廳和房間的走道走來走去,呼吸不到空氣,眼前望去盡是一面灰暗,深深體會到生不如死的情境。
黃文皇律師以前總不明白為何有人要從樓上跳樓輕生,但是當呼吸都是痛苦的時候,活著真的需要勇氣,一次一次在黑夜中掙扎,回到房間看看熟睡的小孩,提醒自己要繼續呼吸,一定要活著、看著孩子長大。在這件事件過程親自見證國稅局官僚作風,以及行政機關的強大力量、武器不對等,如果國稅局及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分時,不知謹慎,或不遵循法制原則,其所造成之危害不言可喻。
1997年諾貝爾和平獎共同得主暨聯合宗教倡議執行主任Jerry White的一席話恰好與寬容的本質相呼應,也談到自己意外被地雷炸斷一隻腿的過程。他表示,當初炸到他的地雷是俄羅斯、蘇聯製造的,敘利亞人買來埋在戈蘭的地雷區,而以色列人佔領了土地,16年後的他踩到了,應該控告誰?他思考到暴力會隨著他的放下而停止。他的良心在呼喚他,最好的正義就是防止世界各地的其他人再因此被炸死。因此他投入國際禁雷運動,並在1997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世界人權宣言》明白指出,「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於恐懼和匱乏。」任何暴力行為都不可接受,無論是單一事件還是大規模系統性的暴力行為。「良心、愛與和平的工作是主動積極、有建設性的,當我們聽從良心的時候,我們就擁有了完整的一切。」所以人民與政府都要推動法稅改革,不再有冤案發生,讓台灣的民主法治繼續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