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國內兩公約推行14年,卻在今年國家報告審查時,仍被國際審查委員們質疑毫無進展,問題出在哪?吳景欽教授認為,各部會為人權報告花了上百億,國家審查報告厚厚一疊修訂內容,反觀對於今年訴訟法的修法竟還是只考慮讓法院快速方便結案,罔顧人權、法治與程序正義,根本是今年最大的假新聞。然從國際審查委員們的回應及民間團體的發言,卻讓人質疑政府預算編很大,國際兩公約實施卻只是玩假的!
台灣經歷過228事件、白色恐怖等極端國家暴力的年代,從戒嚴到解嚴,才有今天熱閙的、聞名世界的總統直接選舉的大選,但是令人奇怪的是,雖然已經換了四位總統,政黨也換了三次,許多戒嚴時期的法令、稅制都不修法,以致於官員仍有極大的權利來管理百姓,例如過去的侯寬仁檢察官辦案可以沒有證據押人,向媒體發佈假案情內容,誤導社會大眾,欲致受害人於死地,又有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可以竄改公文、編列無法源的稅務獎勵金,自己可領千萬,自肥不說,還說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又縱容稅官們濫開稅單領獎金,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還不足以形容。
台灣另一霸凌風潮-稅災正蔓延著,繼109年1431萬件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後,正在啃蝕著受災戶心靈深處;稅災戶受到政府官員任意擴張公權力的霸凌迫害,但不知情的外人還以為台灣人不守法、愛欠稅。唉!老百姓實在無力去對抗流氓政府,生命財產只好任由其宰割。政府是否要有更多的思惟,來解決問題好好檢討其中有否違法、不實的稅單,予以撤銷;有的年代久遠,事過境遷,就如同刑事犯也有特赦或追訴期限,就一筆勾消了吧!否則這堆積如山的欠稅單,將變成違法稅單萬年不死,對政府與百姓都是很大的負擔,不是嗎?
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認為,法務部是政府侵害人權的主要部門,由其主導兩公約國際人權審查會議根本是「請鬼拿藥單」。他舉數例指出,如國際人權審查會議期間,警察竟對場外想和平表達訴求的公民團體舉牌3次,並表示因未得警察局許可,屬於違法集會遊行,觸犯刑法第149條。前兩次國際審查會議已要求台灣政府檢討,對人民言論的事前審查103年3月大法官釋憲也做出解釋,緊急與偶發性的集會是不需經過事前許可,事前許可實屬違憲,也要求立法院一年內修法。對比14年後,國際人權審查會議時,警察對人民舉牌與警告依舊,實在諷刺。
所以說,台灣的官員保障人權觀念與心態低落不只是法令的問題,制定了要保障人權的法律例如《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其原先的本意是很好的,但納保官遴選出來的人選根本不符合納保法的規定,恐怕納保官也是領有稅務獎勵金,這要人民如何相信納保法會保護人民,還會要求廢除納保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