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85)-人權靠自己努力爭取 非寄望外國審查委員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務副院長兼法律學系主任吳志光觀察到,兩公約審查主要關注的案件為:死刑犯生命權的尊重與保障、遠洋漁船及家事移工等問題。他指出,冤案的平反、人權是自己要爭取出來的,而非寄望國外來的審查委員。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蔡政安指出,台灣的人權進展不能期待被法務部操控證據的審查方式。太極門案件非常清楚是宗教信仰自由人權迫害,應把台灣相關的法稅侵害人權事證,透過媒體報導、期刊論文,像《寒冬》雜誌數十位國際人權學者專家的發聲,讓審查委員清楚。兩公約審查提出酷刑要立法、兩公約要有憲法位階的效力、解釋函令要修,但12年來未完全落實。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表示,假如兩公約不能法典化成為憲法的內容;也不能法制化讓行政、立法、司法符合兩公約的要求,那兩公約審查委員是空談。法務部是違反人權的機構,沒有資格主辦人權審查。兩公約的人權報告應該採取人民的版本,遭受政府欺負的稅災戶講出來的親身的經歷,才是最真實的報告。

最大人權侵害在稅捐 稅賦冤案始終未能平反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表示,此次兩公約審查並未著墨於稅賦人權,而國內最大人權侵害事件在於稅捐,稅賦冤案始終未能平反。台灣稅務訴訟人民勝訴率2020年為16.73%,與德國近50%相比,仍偏低很多。探討其原因:法官養成教育欠缺保護納稅人權;法官任用近親繁殖,不同理念者受排擠;法官觀念保守,維護國庫安全甚於保障人權;政府戒嚴心態,維護納稅人權的見解被壓抑;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取得過易,以吏為師,財稅專業能力不足。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表示,行政部門在依法行政上,不應僵化於過去法令見解,所幸現在針對行政法令見解違憲是可以釋憲的。太極門案於執行之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經告訴國稅局應該依照新的、符合人民納稅權益的判決,重新計算認定事實,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卻仍然強制執行,有沒有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文化信仰自由權。希望政府落實轉型正義,讓太極門案平復。

會計師林光炫表示,2009年台灣施行兩公約時,立法院通過施行法,要求各部會檢討現有制度、法令有無違反兩公約,財政部說他們的法規命令都沒有違反。然而許多釋憲文是針對稅法解釋函令的違憲,而萬年稅單人民永遠打不贏的機制,更違反兩公約訴訟權的保障與即時有效救濟!國家人權委員會應積極處理侵犯人權的投訴,並持續審查長期被侵犯個人人權的案例,讓沉冤中的冤案能夠平反。
 

國內最大人權侵害事件在稅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