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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在父親八十大壽當天,自美返國祝壽,並帶來了一籃的加州李子,讓人忍不住垂涎三尺;不禁想起在San Jose參加華人會活動,享受著名「加州陽光」的日子,午後加州的陽光正熱情的輕吻大地,夏乾冬雨正是地中海型氣候的特徵,遠山雖乾枯,山貌也微禿,平地上依舊是綠草如茵,生氣盎然;在這個崇尚自由、尊重人權的國度裏,植物也享有這樣的禮遇,時而噴濕一身的人工灑水,猶如及時的甘霖滋潤乾燥的大地,沁涼的感覺,使得初訪加州的人,會為此而動容;有名的加州李子,就在這樣的環境生長,令人時而迷戀、咀嚼、回味它甜甜的、脆脆的感覺。

政府人權政策鳴槍起跑,檢視各部會是否依「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在兩年內修法及入法,可是跑道上各部會的執法官員卻東張西望,你望著我、我望著你,大夥兒卻遲遲不敢開跑;原來法務部檢察官的「不實筆錄」、「違法羈押」,讓人權倒著走;財政部的「陳長文冤繳稅」、「志玲姊姊」千萬元的欠稅案,賦稅人權的不公不義,唉!監察諸公握著尚方寶劍,義無反顧地往前衝時,才發現寶劍柔弱如薄紙,削泥如鐵,台灣都快要瀕臨課「乞兒稅」,難道政府還在閉著雙目、摀著耳朵大聲喊「維護人權」的口號嗎?

四月初歐美8國12位重量級人權專家組團訪台,參訪立法院、監察院、228紀念館等,參加由義大利新興宗教研究中心及比利時人權無國界組織在台灣大學舉辦的「和平與人權國際論壇–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全球性議題」,專家們呼籲政治解決在台灣後威權時期發生的太極門案。太極門案已七度被國際人權團體提送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台灣政府利用刑事與稅收手段迫害人權震驚國際。卻未見執政團隊反省、快速調整找出方法解決。

再怎麼樣,復查後,也是會只有一個處分,否則法律執行依據也將無所適從,所以復查決定就是稅務單位對外所做的最後、最新的單一的決定,訴願及行政訴訟所撤銷的處分當然是針對稅務單位對外所做的最後的單一的處分,哪有什麼原處分還在的道理,否則多復查幾次,是否稅單就多出幾份了?這不是見鬼了嗎?!依邏輯來看,根本完全不通,而臺灣人民的行政救濟權就是長期這樣被架空,完全違反兩公約保障人權的精神。超級不合邏輯思維的司法行政運作模式,竟一直斲殺台灣人民的人權,卻始終死性不改!

二年多前,中天電視台因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被裁罰次數過多無法自律為由,不予以換發執照,導致中天成為中華民國史上第一家被關台的電視台,中天電視台因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歷經二年多審理,行政法院撤銷NCC的所有裁罰,包括撤銷不換照的行政處分,有人以為中天電視台應該可以復播了,但事實不然,因為行政法院僅撤銷NCC不換照的行政處分,竟把重新處分權踢回NCC,讓NCC另找適合法條來處分中天(另為適法之處分),所以中天是否可以取得執照復播,還需NCC重新審議,等於中天電視台二年多的訴訟一切都要重來,因此只要NCC審議委員組成不變,恐怕想取得應有的正義,還有相當程度的困難。

人民除了繳稅之外,還能主張納稅人權益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號上路了,納稅人權利因而提升了嗎?我們來聽一位老農的故事。

蔡姓老農是三兄弟,在民國67年購買了一塊1000坪的農地務農。當時,由於法律限制,農地的登記只能歸屬於一位所有人。在97年,政府對他們的土地進行了強制徵收,並提供了補償,但只歸還了400坪的土地。在104年,他們將這400坪的土地賣給了一位建商,並依法繳納了土地增值稅。然而,在106年,他們卻收到了3000萬元的贈與稅稅單,國稅局僅憑臆測認定這筆賣地所得是兄弟們之間的贈與。

人民除了繳稅之外,還能主張納稅人權益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號上路了,納稅人權利因而提升了嗎?我們來聽一位老農的故事。

蔡姓老農是三兄弟,在民國67年購買了一塊1000坪的農地務農。當時,由於法律限制,農地的登記只能歸屬於一位所有人。在97年,政府對他們的土地進行了強制徵收,並提供了補償,但只歸還了400坪的土地。在104年,他們將這400坪的土地賣給了一位建商,並依法繳納了土地增值稅。然而,在106年,他們卻收到了3000萬元的贈與稅稅單,國稅局僅憑臆測認定這筆賣地所得是兄弟們之間的贈與。

台灣被國際稱為行人地獄,所以不管是立法院修正道交條例,或者是取締、拍照徑行告發和檢舉,都是希望能保證用路人彼此的安全,也洗刷惡名。可見法條除了必須因時、因地制宜修正,以達最佳成效,更須以國家、社會、人民的利益和權益為考量而修正,但是竟有機關-財政部,不甩法規?

立委王鴻薇揭露,包括兆豐金、第一金、華南金、合庫金和彰銀董事長和總經理,都在立法院決議取消房屋津貼後,居然巧立名目改成業務津貼,一年最高者可領到120萬,而財政部竟也准許公股金控亂搞,在在凸顯出財稅機關不理會最高民意機關,無法無天的傲慢。而稅務機關還有另一個巧立名目、要人命的稅務獎勵金。

109年政府待強制執行欠費欠稅案件共1431萬件,這當中有多少是錯誤的稅單?隱藏了多少賦稅人權被戕害。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

行政救濟,是指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