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拒絕承認錯誤 體系更墮落

2025/11/21    文/姜文/協理

千稅萬稅國稅局萬萬稅,最苦的還是平民百姓,但是國稅局最後還是會露出馬腳來,「獎金」當然是最誘人的一件事了,能夠將有利於人民的證據都隱藏起來,才有更多搶奪民財的能耐;至此,國稅局官員日思夜想的「獎金」,才可安全落袋!官員們這種想法真是見笑可恥,是否他們也擔心東窗事發時難逃刑責,以及鉅額獎金將付諸流水,於是乎只好卯勁全力來個「死不認錯」,不管是被令撤銷、或是敗訴,錯誤稅單就硬是開到底了!

美國、日本、加拿大對於違法稅官都有懲處退場機制可以借鏡,稅務機關行使公權力需要被監督,侵犯人權時,必須停止錯誤的動作,並道歉、賠償和懲處。2018年日本發起納稅者團結運動,國稅廳長在賤賣國有土地調查報告裡公開說謊、竄改調查報告內容,導致國稅廳長下台,副首相兼財務大臣也公開道歉,並減薪一年,共20人受到懲處。

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吳景欽以「日本袴田巖冤獄案」為例指出,冤獄賠償雖名為「補償」,實質上卻是司法對錯誤的掩飾。袴田巖遭冤關48年,直到88歲才被平反,吳景欽感嘆:「即使國家賠償再多,也買不回青春與尊嚴。」他批評台灣的刑事補償制度門檻高、金額低,且名稱從「冤獄賠償」改為「刑事補償」,象徵國家拒絕承認錯誤。他直言:「補償是恩惠,賠償才是承認錯誤。司法若把恥辱當喜事,只會讓體系更墮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