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0

行政院會今天(20日)通過勞動部擬具之「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將政府年度撥補法制化,並明定勞工保險財務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正式入法,且未來每3年檢討勞保財務,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以確保制度穩健運作。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勞工保險是勞工最重要的退休保障制度之一,為穩定基金流量,政府自2020年起,開始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金額由200億元逐年提高至1,300億元,累計金額高達新臺幣5,170億元;在搭配多元投資下,基金實際收益達4,320億元,自2019年基金餘額7,188億元,成長至2025年9月已高達新臺幣1.2兆元,顯示政府撥補對勞保財務有正面助益,並展現政府確保勞保制度穩健運作的決心與承諾。
爰提出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定明政府撥補為勞工保險基金來源,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之。(修正條文第66條)
二、勞工保險財務應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期檢討。(修正條文第69條)
【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