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路邊舉牌竟被指現行犯?!法稅志工媽媽遭公權力霸凌

台灣人權何在?言論自由何在?公權力只服務少數官員嗎?只敢對無權無勢的小老百姓大小聲嗎?竹北分局的警察作為,彰顯出台灣司法單位的欺善怕惡,為虎作倀。

只是站在路邊安靜舉牌,卻遭大批警力包圍,甚至被當「現行犯」逮捕,帶回警局偵訊?!還連夜移送地檢署,最後竟被裁定限制住居?!尚未釐清事實,相關涉案警官不僅未遭懲處,還「火速升官」?!被百萬網友票選為國家人權迫害案件第二高票的「919竹北事件」,當事人黃姓志工媽媽,只是在竹北路邊安靜舉牌,聲援太極門假案,沒想到竟遭重重警力包圍盤查,隨即帶回警局偵訊,直至凌晨才被地檢署釋放,因過度驚嚇導致血壓飆升,緊急送醫急救後,被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

案發後,卻無一政府官員出面說明、道歉!全國多位立委、議員、里長紛紛為此發出正義之聲,聲援、質詢,捍衛人權,拒絕被公權力霸凌。為宣導人民正確的法稅知識與觀念,也為飽受稅災迫害所苦的稅災戶伸張正義,法稅改革聯盟等相關民團志工的身影,常在全台各地街頭巷尾出現,透過舉牌、發送傳單、拉布條等活動,希望喚起民眾賦稅人權意識,懂得保障自身權利。警察兇悍盤查,威脅志工帶回派出所?!「919竹北事件」發生於民國109年9月19日,當天在竹北路邊安靜舉牌的黃姓志工媽媽無故遭到近20名六家派出所員警包圍、詢問,並拿出一張海報強行塞在她的手上;沒有說清楚犯什麼法,便直接將她當現行犯抓走。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要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必先汰除不適任之官員

令人民痛苦難伸的不只有司法入罪於無辜之人,當司法成為整肅異己的利器時,這些擴權、違法的執法者,不僅不會受到懲處,甚至還會升官,這對受害人傷害更是無以復加。

近日觀看網路直播節目,當中有兩個故事令我印象深刻。一個在美國的女孩,跨海控訴他的父親在太極門練氣功,在無具體罪證之下,遭檢察官羈押長達四個月,加上當時負面新聞報導,導致身為知名企業財務長的父親,信用破產,擔任公職的母親也被迫提前退休,姊妹兩人帶著破碎的心,逃離台灣分往美國與法國,多年後,她的父親終於得到清白,也獲得國家冤獄賠償,但她哽咽的說,任何賠償都彌補不了一家人在該事件所遭受的傷害與痛苦。更可怕的是,當年違法濫權羈押的侯姓檢察官,不但沒受到懲處,到現在還穩坐高官。

另一個故事是,新竹市田雅芳議員,在第一次當選市議員後,遭落選者指控她競選時有不實文宣傳播,而遭受違反選罷法解職。然從判決書得知,她確實是經由國民黨黃國新之黨部提名,競選文宣也是經過該黨部同意,且田議員從未獲中央有違紀通知,更受到黨中央人士出面助選,選舉結果出爐,以43票之差擊敗連任六屆之徐姓議員後,沒想到遭該落選議員以「意圖使他人不當選」之訴提起該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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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司法威權「查水表」 挖空人民的司法人權

內政部在民國107年已經通過「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修正草案,員警不能以「查水表」等名義,隨意進入民眾家中。原以為「查水表、查戶口」已走入歷史,然而在民國111年 3月21日在台東地檢署竟然大復活了嗎 

原以為政治人物或民意代表才會被查水錶,曾幾何時律師也趕上這風潮。台東地檢署指揮台東縣警局,3月21日上午持搜索票,依涉妨害秘密、個人資料保護法,到律師張靜住處和事務所,張靜配合警訊前直言這是典型的查水錶,他也想看看台灣的司法怎樣改革 。而台東地檢署表示,針對目前案件偵辦中、偵查不公開,將會秉公處理。

會知道張靜律師,是在許多司法改革的論壇,了解其對司法改革的期許,並致力於台灣陪審團制度的推動,擔任過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曾在106年投書網路媒體,指控有少數的法官或檢察官貪汙、收賄,引來司法院及法務部連夜發布新聞稿抗議。

由於張靜為媒體人彭文正辯護律師,在這敏感時刻,受到檢警的搜查,儘管檢方稱無關政治,還是很難讓人不做聯想。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表示,辯護人與被告之間,有所謂秘密通訊之權利,若動輒遭搜索,既破壞大眾對律師這個職業的信賴,更可能因此挖空被告的辯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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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兒淚控「司法殺人」

法諺「不可用大砲打小鳥」,依法行政也要兼顧情理法,為執行公權力者理應念茲在茲的準則。 

新北市一名吳姓資源回收男子,110年10月在泰山一處重劃區空地撿拾價值僅278元的12公斤鋼筋,遭巡邏警員逮捕法辦竊盜罪,年底新北地檢署以吳男認罪且犯行輕微為由,依職權將他不起訴;但吳男自認沒犯意,還沒等到處分書,已輕生明志,含恨離世前還告訴女兒,案發現場沒有任何告示,警方卻嚴苛執法,檢方又強勸他認罪,讓他深感屈辱,堅稱:「我根本沒有要認罪。」

吳男(55歲)女兒投訴《蘋果新聞網》指出,她老家在新北市林口區,是傳統農業社會家庭,爸爸年輕時在工廠當技工,工廠關門後便打零工、撿回收補貼家用,但家中還有一些資產,並不是窮到要偷東西,爸爸為人老實內斂,沒有任何犯罪前科,且因學歷不高,對於法律文書或公家機關都很害怕、排斥。

吳男女兒說,去年11月爸爸到新北地檢署開庭後,就一直很焦慮,擔心警察會忽然殺進家裡,或者在路上把他抓走,突然送他進監獄關個5、6年,他也無法理解自己明明沒有偷竊的犯意,為什麼會變成「坦承不諱」?且精神狀況明顯大受影響,不敢出門買便當、找朋友泡茶聊天,只是每天在家裡來回踱步、反覆掰扯手指,甚至拿水果刀刺自己自殘, 12月7日在家中自縊。吳男女兒控訴這根本是「司法殺人」,希望該負責的人可以出來說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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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水火交融的台灣稅務救濟 稅災戶深陷苦難走絕路

稅災戶求助無門之下,幾乎走不下去,多少次暗夜哭泣!不斷自責,為什麼會遇到這樣子的事情?

政府為杜絕不肖商人利用炒房圖利,因而制定出奢侈稅,結果防範不成,卻讓平民百姓無辜遭殃!同樣因首次購屋卻惹上奢侈稅災難的李小姐,現身控訴稅制不公。雖然奢侈稅已經停止施行,但是仍有近2萬多位深受其害的稅災戶持續被課稅並遭強制執行,深陷苦難之中,希望政府看見並重視這件事。

李小姐在政府施行奢侈稅年間買了一間老公寓,因為他們夫妻名下没房子,是首次購屋,也符合當時奢侈稅的排除條款,但入住後因房子過度老舊、環境等狀況不理想,透過房屋仲介2次換屋把房屋賣掉。105年卻收到國稅局的公文表明要繳500多萬的奢侈稅,李小姐不了解房子是自住為何有奢侈稅?她搜集所有資料跟證明向國稅局解釋,但是國稅局卻引用了各種法條,表明就是一定要課奢侈稅500多萬,連同罰金1000萬。

李小姐泣訴,那一年是她人生中最黑暗的時刻,這個案子造成她的婚姻破裂,加上巨額的稅金無力償還,到處陳情找民代協助卻求助無門,很多個夜晚都差點走不下去。多少次暗夜哭泣,不斷自責,為什麼會遇到這樣子的事情?當時女兒還小,李小姐還曾問女兒,如果媽媽不在了會怎麼樣?女兒一直哭,李小姐哽咽的說,看到女兒這樣很不忍心,所以她告訴自己必須要打起精神支撐下去、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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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退稅好比柯南辦案? 國稅局漠視人權

已故前財政部長許虞哲部長名言「如果講到基本人權,乾脆都不要課稅」,讓民眾憂心賦稅人權開倒車。烏龍稅單在台灣要退稅,談何容易,先要有名偵探柯南的本事。

來自台中和平鄉農夫稅災戶黃榎吉,早已離開台北改行種水果,不料民國89年收到一筆房屋退稅單,同時另付一張汽車牌照稅的補稅單,兩者相抵,他還要補稅400多元。問題是那張牌照稅單不是他的!是早年他在市場賣滷味時,隔壁豬肉攤名下的發財車。當時黃榎吉向國稅局反映,希望國稅局直接向監理單位調資料,結果被駁回並要求他自行舉證。

為了這幾百元,他必須像名偵探柯南一樣自力救濟,還要調查並提供豬肉攤的身分證等個人資料,稅捐機關自己擺烏龍,卻要老百姓自行舉證,這樣的官僚心態,台灣如何進步?他控訴稅務機關官僚,永不認錯,強調若不進行改革,台灣沒希望。這張張冠李戴的烏龍稅單,要他繳非他名下車子的牌照稅,他向稅務機關陳情,稅官僅回應「你要舉證車子不是你的」,他幾經奔波,取得資料,證明車子不是他的,以為事件就此結束,不料,兩年後卻遭強制執行,帳戶被扣走兩年前該筆烏龍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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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法學教授火災賠償金竟遭課稅 國稅局趁火打劫!

連法學教授專業知識都不能捍衛本身的權益,那一般的老百姓豈不都活該自認倒楣?好不容易從鬼門關口出逃,沒想到還被台北國稅局趁火打劫,要求留下買路錢。

102年1月3日的凌晨大火,造成曾建元的妻子肺部及氣管嗆傷,且不慎摔跤以致腳骨骨裂,需要拐杖支撐和輪椅代步,火災意外讓他們在旅館住了近一個月,且造成許多額外的財務支出。他們和產品廠商於1月9日在法院進行和解,並算出財務損失約121萬,因有些認定不容易,舉證較難,後來雙方以一百萬元賠償金完成和解與賠償事宜。除了醫療費用支出,賠償金也用在宿舍重新裝潢,購買家具等等,然多年藏書和隨身用書,只能視工作和教學研究需要再慢慢添購,而妻子多年來收藏的心愛衣物、首飾和紀念品幾乎付之一炬,因此真正的損失絕對不止賠償金額。

103年曾建元將一百萬元賠償金列為災害損失報稅,沒想到105年1月21日卻收到財政部台北國稅局長何瑞芳署名的裁處書,指和解賠償金不能列為當年的災害損失,要求補繳所得稅和罰鍰達20多萬元,讓他感到非常匪夷所思。賠償金性質是填補財產、人格權損害、宿舍修繕與身體受傷期間所增加生活必要支出,既不是所得也沒有利益,更何況賠償金除了醫療費用支出,其餘都用於買家具、衣物、書籍,及交通費和旅館房租,又怎有餘錢補繳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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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追稅手段重如泰山 尊重人權輕如鴻毛

稅徵稽徵法有保護納稅人的保護條款,當然政府官員要「依法行政」,但是也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就強行課稅,不能「講一個影子 就生一個小孩」,真是太離譜了,如果政府能做到課稅心安理得,人民繳稅才會心甘情願,就不會有烏龍稅單了。

109年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民間團體所舉辦的「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你最想知道的真相是什麼?」網路票選活動,票選結果黃任中案名列第8名。黃任中因投資股市致富,合法節稅卻被國稅局以逃漏稅及欠稅不繳重罰而管收,之後雖證實證交所的交易執行手法在法理上全屬合法,法務部也在2009年向黃任中及其遺族道歉,並承認管收追稅為不當之舉,但黃任中疑因管收已致死。

學者專家表示,稅務機關未依職權立即更正,更未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撤銷稅單,使得其子孫背負欠稅污名至今,109年欠稅大戶名單出爐,黃任中之子黃若谷仍然以欠稅新台幣19億餘元,繼續位居個人欠稅第1名。如果公布的是不實金額,不僅誤導欺騙社會大眾,更是對死者大為不敬,有失厚道!據法界人士私下表示,依刑法312 條第三款明定「侮辱毀謗死人罪」,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侮辱誹謗已死之人會構成犯罪,財政部怎可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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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L博士被稅坑殺 公司倒閉無家可歸

大家好今天我們要分享一位懷抱熱情,想為台灣貢獻一己之力的發明家,被稅坑殺,最後公司倒閉無家可歸的悲慘故事。

「台灣愛迪生」L博士,當年應經濟部邀請,帶著1千多項專利返國,結果還沒有享受到國家承諾的獎勵成果,就先收到一張上億的天價稅單,還賠掉千億的財產與商機。

國家領導人蔡總統到我的公司參觀,看到我的科技,嚇了一跳;我有上千張的世界發明專利,她認為我這個發明非常重要、對國家幫助很大。」L博士在國際間擁有極高的知名度,因此受邀回國,並讓他拿出一項專利申請「專利作價」。當時從國稅局、經濟部、工業局到台中市政府全都核准通過以後,他就申請作價,把這張價值3億的專利充作公司資本額,沒想到年底卻收到一張高達上億的稅單!

他痛陳專利作價取得的股票連賣都沒賣,為何要繳稅?國稅局十分鴨霸,無視L博士的申訴及所有他提出的解決方法,如退回股票或將股票抵押給國稅局等,都被拒絕,顢頇的稅官甚至貶抑這位備受全球產官學界敬重的科學家,認為這股票沒有價值。如果股票「沒有價值」,國稅局又如何能課徵天價的稅單?國稅局完全不留任何活路給人民,L博士控訴他所有財產、銀行帳戶、房子,全部被查封、拍賣,連上千張專利也遭查封,專利一夕之間變成零,公司倒閉,造成損失上千億,致使他無家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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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 執行署一路追殺百姓 等是有家歸不得

曾經鬧得滿城風雨的基隆陳青旭欠1萬8千元罰款,透天房屋遭法拍案,台大退休教授陳志龍率好幾位教授及苦主一家去宜蘭分署抗議,才發現事實上,宜蘭分署法拍陳宅,行政疏失甚多。法務部執行署對人民追殺迫害,令人毛骨悚然,更違背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曾在台灣引起社會矚目的案件,基隆陳青旭先生欠1.8萬元交通罰緩被超額法拍案,導致祖孫三代遮風避雨三層樓祖厝市價約250萬元,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以135萬元法拍;行政執行署在一、二、三拍過程中,包括本人、自己的媽媽以及鄰居均完全不知情房屋曾被貼上封條,所以房子是在當事人完全不知情情況下不見。質疑宜蘭分署難道要為了1.8萬元,殲滅他全家人?「台大教授拯救陳青旭行動聯盟」提出宜蘭分署處理陳案有三個不實,包括「查封不實」、「筆錄不實」、「拍賣使用公告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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