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N記者 郭靖娟特稿】奧地利社會學家耶爾立息(E.Ehrlich1862~1922)指出:「長期觀察而言,除了法官的人格外,正義沒有任何保障」,日本憲法第76條明文規定:「法官依其良心,獨立行使職權,僅受本憲法及法律之拘束」,設有「法官依其良心」的規定。
談法論稅
【WPN記者 王意善】國家為了籌措政府的經費,擁有課徵稅捐的公權力,但是必須具合目的性及合法性;若國家不合目的性,違法課徵稅捐,就跟搶錢沒有兩樣。長期以來為稅法學者專家所詬病,且民怨高漲的恐非「萬年稅單」莫屬。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劉昌坪,擅長公法領域,在憲法、行政法及環境法領域經驗豐富,曾協助許多國內外知名企業進行各類型行政爭訟,近十年的行政訴訟經驗,對萬年稅單有深入淺出之剖析!
何謂萬年稅單?
(WPN記者 洪成濤撰稿)半世紀前,馬丁.路德.金恩博士在美國華盛頓林肯紀念堂發表演說「I have a dream」,這場演講促使美國國會通過《1964年民權法案》,結束了自立國以來長期的黑白種族隔離政策,至今這篇演說仍繼續影響著美國、甚至世界的人權發展。
每當選舉快到的時候,朝野討好選民的一些政策或政見就會紛紛出籠,例如五月一號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通過了號稱是史上最大加稅案的「財政健全方案」。從歷史上來看,每次的加稅案件都不出選舉期間,在李登輝總統時推出一個「期交稅」,林全擔任財政部長時提出「最低稅賦制」,前財政部長李述德時期推出一個「奢侈稅」,但是前幾次的加稅所預期可加徵的稅收都不及這次的「財政健全方案」,現任財政部長張盛和號稱可以為國庫一年增加650億的稅收。
2014年5月21日,台北捷運發生史無前例的大學生隨機殺人事件。這個喋血案件震驚社會,造成極大衝擊,不僅是造成受害者家庭天人永隔,社會也彷彿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陷入集體懷疑不安情緒中。大家無法理解也不敢相信,原本是上百萬通勤族平日信賴的通勤工具與空間,竟瞬間成為危機四伏的修羅戰場。因此,頓失安全感的社會大眾,透過各式媒體網路平台,狂熱探討這起殺人案件發生原因,企圖找尋各個蛛絲馬跡。似乎認為只要找到一般人可理解的犯罪成因,將犯罪原因類型化或標籤化,便因此可以找回社會的安全感,回歸原本的生活秩序。
黃俊杰(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許多刑事案件,由於檢警調單位認定犯罪嫌疑人同時涉嫌逃漏稅捐,而將偵查或調查資料移送稅捐機關。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納稅者有無犯意及是否符合課稅構成要件,是否得僅依據刑事調查機關之移送書或偵查所得之證據,即作為課稅或裁罰處分之基礎。
古代民告官,難如登天,據悉大清律例規定,民告官,如子殺父,先坐笞五十,雖勝亦判徙二千里……。民主法治的現今呢?民要告官,就打行政訴訟,只是打贏的機率有多少?根據統計稅務爭訟是行政訴訟的最大宗,但人民的勝訴率不到百分之十,即使打贏也不能算是真的贏,因為法官判決撤銷原處分後,竟又發回稽徵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案件等於又回到原點。待稽徵機關重核復查又開出稅單,人民不服,必須重頭再提訴願、打行政訴訟,無疑是沒有止境的行政救濟輪迴。
憲法明文保障人民訴訟權,但是在等同「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裡,法官不是人民的「包青天」,反倒是偏袒行政機關的「包公」,司法如何能贏得人民信賴?
有權利必有救濟,有救濟斯為權利,這項法律原則是人民憲法上訴訟(願)權的核心內容,不容剝奪。為何在國內,行政法院被稱為敗訴法院、或駁回法院?而訴願制度被譏為只是擺著好看?現代法治國「救濟制度」是人民權利保障之基石,若救濟制度無法有效運行、增設過多限制、或無法終局解決人民紛爭,則形同虛設之空中樓閣。在我國行政救濟制度中,包含須具備高度跨領域專業性之「行政訴訟」,以及在行政體系內有自我審查之「訴願」制度,因為資訊、專業及權力關係懸殊,敗訴駁回率甚高,常有令人民不得其門而入之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