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系列之四_學者呼籲改採「隨收隨付」制

現行年金「確定提撥」制所累積的鉅額基金,易遭基金經理人藉由內線交易、從中漁利,也可能會被政府濫用。再者,由於無法因應日益嚴重的通貨膨脹,勢必轉而「投資」追求高利潤,例如這次年金改革,行政院版本即將基金報酬率目標上調至4%以上,甚至有立委倡言大幅調升為8%。然而台灣的經濟成長已過了高峰期,除非能夠順利完成經濟轉型,否則投資國內標的,獲利有限。財政部長張盛和於是主張海外投資,但別忘了,利潤越高,所冒的風險也越大,一旦錢拿不回來,全民受害!

學者因而呼籲,以歐洲國家普遍採行的「隨收隨付」制,來取代現行問題多多的「確定提撥」制。何謂「隨收隨付」年金制度,簡單地說,就是將當期所收的資金直接付給退休人員,不再進一步進行投資,很像是民間的互助會,退休金來源是當期的社會保險保費和賦稅,以「這一代養上一代,下一代養這一代」的方式進行,這種做法可避免現行制度衍生出的前述諸多問題,也不會有「潛藏債務」和「破產」的問題。

中正大學社會福利系副教授呂建德表示,這是一種「世代契約」,國民在老年之後,不用再依賴家庭或個人儲蓄,而由當期的青壯世代來提供財源。另外,台北大學財政系教授黃世鑫也指出,「隨收隨付」制是德國有鑑於20世紀初期「經濟大蕭條」,在二次大戰後所發展出來的,除了一部保費分留作安全準備金之外,現職工作者繳多少,已退休者就領多少。

在此補充一點,無論是我們現行勞保實施的「確定提撥」制,或歐洲各國採行的「隨收隨付」制,都是公共年金制,為社會安全制度的一環,有別私有化年金制度。私有化年金制度盛行於中南美洲,其中最著名的一個例子是智利,1981年,皮諾契特軍政府將該國原先的「隨收隨付」制年金保險,改為「確定提撥」制的個人儲蓄帳,之後中南美洲各國陸續跟進,但由於衍生出了諸多問題,被視為不成功的改革。台灣的勞保老人年金(勞保基金)為公共年金制,而勞工退休金(勞退基金)較接近私有化年金制,兩者截然不同,卻常被混為一談。

但在像台灣這類人口結構快速老化的國家,「隨收隨付」制所提供的年金是否足夠退休人員基本生活所需?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建議,可以透過延後退休年齡,讓實際退休人數減少,工作的人變多,同時搭配瑞典的「虛擬個人帳戶計點制」,讓工作時間越長、退休年齡延後的人,在退休後享有較高額的退休金,以鼓勵延後退休。

林向愷甚至大膽提出「雇主免付、但要加薪」的另類構想,以破解多數雇主把退休金提撥額轉嫁到勞工薪水的對策,因為唯有勞工加薪才能帶動經濟成長;取消雇主負擔也就可以取消現行的勞保投保上限,如此一來,就可以解決政府對不同行業的補助差距。

這次,行政院版的勞保改革方案承諾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並擬訂分年撥補計畫,第一年至少「撥補」200億元,但卻沒有提到錢從哪裡來。其實,不論是現行「確定提撥」所衍生的「撥補」,亦或者是「隨收隨付」制,退休金來自當期的社會保險保費和賦稅,都涉及到了賦稅,沒有穩定的稅源,巧婦也難為無米之炊。

稅改聯盟代表的王榮璋即指出,年金改革如果不配合稅制一併檢討,在既得利益者的壓力下,年金的財務負擔恐將轉嫁由國家舉債支應,這等於還是「債留子孫」。他強烈建議,政府應有全盤考量和規劃,年金與稅制改革必須同步進行,例如恢復課徵每年高達6,000億的金融營業稅,及把400多億的老農津貼整合進入福利政策等等,都有助於擴大政府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