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16 文/席汝/顧問
稅務行政凌駕在司法之上,又是一樁人民對政府高度不信任的代表,百姓一旦走入行政訴訟,就是死路一條,勝訴率很低,但是就算法院已經判決撤銷,國稅局膽敢說法院判決不算,繼續開出稅單,國稅局可以違法的把判撤銷的死稅單再開成活稅單,形同萬年不死僵屍稅單!這僵屍稅單再送到行政執行署。所以許多欠稅案是被國稅局、行政執行署輪流或同時凌虐的,這算是官官相護還是官官共逼呢?
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費人民的生命財產!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稅額的三分之一,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監察院91年調查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中發現有8大違法,監察院要求法務部對侯寬仁之違法從嚴究責議處,然而法務部並未依法懲處侯寬仁,反而推給高檢署,高檢署拖至96年最後聲稱查無不法。等到96年7月13日太極門終獲最高法院三審無罪無欠稅判決確定之後,法務部表示侯寬仁已過十年追訴時效,而無法追究。事實上監察院在91年就已經完成調查報告,要求法務部懲處,根本沒有懲戒時效過期問題。
司法改革黨主席/經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靜表示,台灣檢察官的未來到底該怎麼走?他認為,最大的問題在一群恐龍當檢察官,一群貪腐的人在當檢察官,一群跟社會脫節的人在當檢察官。另外,本來檢察官根本不是法官,在台灣官官相護的結果,把檢察官也比照終身職,把所有對檢察官好的、有利的,通通比照法官,這是台灣的官官相護,以官權為中心的思想,沒有辦法為人民著想,他呼籲檢察官濫行起訴的部分真的需要陪審制以及讓檢察長能夠民選,因為檢察長會影響所有的檢察官,因為民選檢察長至少不會跟社會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