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你不關心政治,你的命運就交給在意的人來做決定

<WPN記者  方修安>曾有一塊漂亮的埤塘被劃入一個開發案,荒野保護協會志工們認為,這塊埤塘在開發園區的邊緣,應該可以跟園區共存共榮,便主動跟負責單位做簡報,希望留下這塊寶貴的濕地。經過多次溝通,最後得到的回覆是:『抱歉,我們還是要維持原來的開發案,將那個池塘填掉…』,過了幾年後爆發了購地弊案。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一談到政治大家還是會很害怕,就不要去碰政治、不要去管政治,事實上,我們生活的一切跟政治有非常大的關聯。

從形式上的民主邁向實質民主的改革

為了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及爭取更有尊嚴的未來,越來越多的公民團體走上街頭,張宏林表示,很多人認為台灣的民主要進入第二個階段,從形式上的民主邁向實質的民主改革,他指出,憲法規定每個人都有參政的自由,根據憲法的立法精神,若遊民有意參選也要予以尊重,實際上,現行的選舉皆有保證金的門檻,立委與縣市長選舉保證金就要20萬。張宏林主張取消選舉保證金制度,用連署或其他方式替代。當他透過委員提出他的建議時,有委員訝異地表示:『這是什麼提案?如果一個候選人連20萬都拿不出來,那他還要出來選舉嗎?』張宏林直呼,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這就是我們主事者的態度!他接著提到,或許很多人心裡會想說:『若沒有保證金的門檻,大家都出來選怎麼辦?』但憲法就明文規定每個人都有參政的自由,你怎麼自己給自己設限?憲法就是要每個人都站出來,因為這是你的權利!

違憲等於違約 自身權益不可不知

當被朋友問起對大埔案和文林苑的看法時,張宏林最後總會以『這可能牽涉到違憲』做總結,他的朋友總是擺出不置可否的表情挑戰他。張宏林表示,大家對違憲沒感覺,他便換個名詞做解釋,將『憲法』兩個字改成『合約書』,簡單地來說,憲法就是國家跟人民的合約書,所以違憲等於違約,人民對違約就有感覺了吧!憲法保障人民的工作權、財產權及任何的相關權益,所有的政治人物當然要履約行事,張宏林提醒,一旦你不關心政治,你的命運就交給在意的人來做決定!他接著強調,為了避免國家權力被獨裁壟斷,中華民國《憲法》主張五權分立,期盼這五個攸關人民權益與國家利益的權力,能夠相互監督制衡,但政府各部門並沒有發揮其功能,使得國家的權力完全崩解!

法律也會選邊站?

有人說要嚴刑峻法,才能夠有效遏止犯罪,但法律似乎也會選邊站,張宏林感慨的分享一個案例,有一個男子販賣Nokia山寨機,他賣3支賺了4萬,因為智慧財產保護法就是嚴刑峻法,我們的法院初判他要罰款190萬,廠商說不對,按照智慧財產保護法,應該要罰更多,所以廠商要求950萬罰款;對照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日月光偷排廢水事件,台灣水污染防治法只處1萬以上60萬以下,居然比賣山寨機的罰款還低,這就是台灣現行的法規。張宏林反問,若將惡意排放廢水的企業,比照智慧財產保護法,罰他500到1000倍,你覺得這個法案會被通過嗎?張宏林無奈的表示,『這個國家到底怎麼了?或許你會說,因為有一些人在那邊決定了他要的方向!』

政治只有仇恨?第三部門力量悄然崛起

張宏林表示,台灣的政治是錯亂的,當你問民進黨的支持者,為什麼支持民進黨?對方會開始罵國民黨白色恐怖……。同樣地,當你問國民黨的支持者,為什麼支持國民黨?對方也會回答,因為阿扁貪汙……。從來沒有人在談,我支持某個政黨是因為我覺得它哪裡做得很好,我們基本上是用仇恨的方式在看待政治。

柏拉圖在二千多年前,建構理想國時說的一句話:「拒絕參與政治的懲罰之一,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這句話打動張宏林。他指出,社會學談到第一部門「政府」,第二部門「企業」,第三部門就是「公民團體」。

『良心時代運動』的推廣,某種程度是在形塑『第三部門力量』,可是當我們提到,社會是由這三根重要的柱子所組成,從來沒有人認為第三部門是更強壯的,這需要大家多一點的力氣來投入。

張宏林常引用荒野協會一個小組名稱『水筆仔』,送給所有第三部門的公民團體,這個句子是這樣形容的:『我們現在都很小很小,只是一顆小種子,但是,假以時日終將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