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勿規避責任 應建立糾錯制度

2026/06/29    文/朴亥/自由業

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

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貴人民的生命財產!行政法院的法官專業是常受到質疑的,因為不懂稅法,所以往往依賴國稅局來當打手,這樣的行政官司,人民告官就像請鬼開藥單,勝訴率微乎其微,只是自討苦吃而己,讓行政法院只是擺好看的。稅務行政救濟程序有必要通盤檢討,打掉重練,改革必須著重公平正義,如何避免政府打假球的現象,方能重建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

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相關單位舉辦的「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網路票選活動,最後由「太極門案」獲得網友最多票數。太極門案不但是台灣人權的指標,也是國際人權組織注意的焦點,太極門先是遭受司法迫害、稅務迫害,在十年七個月之後司法迫害獲得平反,判決確定無罪無稅。但財政部國稅局置之不理,顯現稅官為了稅務獎勵金不願撤銷,行政執行署為了績效獎金,強力的拍賣、沒收,執行最終迫害!實至名歸,成為國家人權最重大迫害案件。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四眉強調,挪威行政制度落實「自我修改」機制,關鍵在於「資訊高度公開機制、行政審查重視程序與權利保障,以及訴訟外救濟保障完善。」挪威的議會監察使制度,人民能申訴,並促使行政機關在案件進入訴訟前自行檢討與修改,這種實質責任歸屬制度,確實能有效規避官員失職的風險。2021年挪威議會監察的獨立調查機構受理4032件申訴,其中半數由行政機關自行修改,顯示人民在行政救濟制度的實效性。反觀台灣,行政訴訟勝訴率僅10~15%,稅務案件勝訴率僅6%。行政機關敗訴,官員常以「法律見解不同」規避責任,失職人員不受懲罰。國家賠償求償成功比例極低,形成「官官相護」。他批判台灣再審制度腐敗,侵犯人權與財產權,應比照挪威取消期限限制,建立真正能糾錯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