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5/06 文/尹幽/經理
台灣百姓個性過於溫順,大部份百姓不管政府對錯,都是配合去做,但是有些實在是沒辦法配合,就被列管了,例如有些稅單是錯誤的,實在是繳不出去,就會面臨限制出境、凍結財產、禁止治產等命運,不繳數字是一倍、兩倍、三倍的一直罰下去,最後都家破人亡的數字壓迫百姓,百姓無奈,也只能當待宰羔羊憑處分了!最近這些案例層出不窮,1431萬件欠稅欠費案將被強制執行中,在其它國家可能是一件大事,一定在臉書世界傳翻了,可是台灣溫順的百姓都是默認自受,只希望政府官員知道自己錯了,把不合理的案子主動撤了,讓百姓與政府互相尊重,讓台灣的字典裏找不到「革命」這兩個字。期待2300萬人繼續攜手前進,賦稅人權加油!
人民面對「民國112年有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高達1405萬件」這樣的數字統計能不害怕嗎?是稅官開稅單開過了頭、還是警察開罰單開過頭、或者是人民每次停車都不繳費嗎?這當中應是有很大的問題,不管是人民還是政府執法官員都有問題,人民的守法程度不足嗎?
西方學者韋伯(Weber)在科層體制(burcaucrary)中闡明其真意,是齒唇相依分工非常精密的,猶如金字塔是要分層負責、各司其職、互助合作的。相對的,改革後的金字塔型訴訟結構,可以讓爭議的事實,在第一審充分的人力及設備支援下,及早確定,終審法院集中於法律適用的審查,可使法律適用更正確,及避免法律見解的分歧。這也是落實我國法界長期以來的改革訴求及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決議,並呼應先進國家訴訟制度發展的趨勢所進行的改革。「彈殼型」是較為理想,因其在第一關已做了最嚴格的把關,中間的結構很充實,則最上層者容易做出最理想的決策,這樣的做法比較落實、避免資源的重複浪費,在西方的社會很容易被接受!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談到,台灣雖號稱民主法治,實則法稅體制仍存嚴重弊端。檢調單位被指仍有變相刑求、筆錄登載不實等亂象,甚至為求起訴績效而不擇手段。在稅務實務上,國稅局無視《憲法》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強將法律性質屬「免稅贈與」的敬師禮改列課稅;即便法院已判定無詐欺與無稅事實,國稅局仍執意違法課稅。林燦都認為核心問題在於,行政機關的傲慢與利益糾葛。即便《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可主動撤銷違法處分,官員往往為了獎金或績效而不願認錯,甚至將民產充公。這種行徑嚴重損害法治,政府應勇於改正具有「重大明顯瑕疵」的錯誤處分,落實賦稅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