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04 文/姜文/協理
政府財政裡的許多「黑箱」之一,其實不只是財政部長,包括稅務署長,國稅局長,以至一般稅務官員,還有稅務專業法官、庭長、行政法院院長、法務部所屬一大批稅務相關的官員,甚至是社會上與稅務相關的各類從業人員等等,他們每年到底各領到多少查稅獎金,外人不得而知!但不論是多是少,追討人民的血汗錢,本意應該是為了建設國家社會,最後大把鈔票卻落到官員私人口袋,這種用公權力進行的「重分配」正當性何在?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
太極門案件是一面照見制度問題的鏡子。從85年的違法搜索與抹黑,到近三十年的稅務纏訟,即使監察院多次糾正、法院三審確定無欠稅,財政部仍在109年以不存在的稅單強行拍賣修行道場預定地。這不只是行政濫權,更考驗政府是否有勇氣在後威權時代面對並改正錯誤。太極門假案之所以備受國內外人權團體關注,正是因為它與許多國家道歉案例的共通點極為明顯:錯誤已經被證實,但國家是否願意承擔責任,卻依然缺席。
司法稅法都一樣稍有不當,就容易搶奪人民的財產權,稅官一定要有證據再開稅單。但台灣的稅官是否是開錯稅單不會被懲處、還是有查稅獎金的誘惑、或是國庫虛空長官鼓勵,似乎有著稅單滿天飛的景象,否則怎會112年公佈待強制執行的欠費、欠稅案有1405萬件。前台大陳志龍教授認為「台灣需要有前瞻司法人」;應有前瞻稅務官,能夠真正依證據開稅單,同時也應清查所有欠稅案,沒有證據的稅單就應自動撤銷,不是讓人民自己找證據後告上國稅局來。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
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陳清秀針對人權保障與國家權利救濟議題,主張將儒釋道與各大宗教核心價值融入法治,提出「天人合一」的思想,強調法律執行者應心懷愛與慈悲,以落實真正的公平正義。他認為法治的源頭應來自於愛與慈悲,才能明辨是非、體察天理。「一個公務員如果沒有公正、公平、正義之心,怎麼來大公無私執行公務呢?」太極門案的行政判決具有重大瑕疵,是有問題的,公務員應勇於承擔責任,透過《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或《國家賠償法》來填補人民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