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8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7日裁決,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今年2月實施全球課徵10%關稅政策,違反了貿易法授權依據,認為廣泛課徵關稅並不符合1974年貿易法的規定。
今年2月20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川普無權以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對等關稅後,聯邦政府改援引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122條推動臨時性全球關稅,該條款允許總統在特定條件下,不須經過國會批准,即可對所有的進口商品課徵最高15%關稅。
本月7日國際貿易法院合議庭以2比1評議結果裁定,川普簽署的總統公告文件,並未提出足以證明國家存在龐大且嚴重的國際收支赤字證明,不符合該條法律規定,因此不能作為實施課徵關稅的依據。
裁定結果明確禁止政府對原告企業課徵關稅,且須在5天內執行,除停止收取相關關稅外,必須退還廠商已繳納的款項。目前判決僅適用於原告,進口商在7月24日期限前仍須繼續繳納關稅,但對川普政府推動全球關稅政策而言,實為重大挫敗。【記者 林宜然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