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27 文/林大為/協理
國稅局的「欲加之稅 何患無法」作風,造出了千奇百怪的烏龍稅單,就以112年增加待強制執行的欠稅欠費案有1405萬件,這裏頭應該潛藏著國稅局濫開單的問題;無怪乎行政法院中逾六成是稅務訴訟,根據統計人民勝訴率1.6%,向來稅捐訴訟名列前茅,乍看之下好像政府全力維護百姓的基本人權,其實是人民敗訴率約98.4%,行政法院就成為名符其實的「敗訴法院」了。
延宕30年的太極門人權迫害案,被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件。時任檢察官侯寬仁違法偵辦,在沒有證據之下,一方面以刑事詐欺起訴,一方面利用稅務員作偽證,從未實質調查就開出天價稅單,惡意製造無中生有的一個假案。即便後來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無罪無欠稅確定,以及無辜遭受違法羈押的受害者全數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稅捐機關依舊違法課稅,甚至於109年違法拍賣原本預定做為弟子修行道場的苗栗土地,收歸國有。呼籲政府應立即平反假案,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良心執政為人民創造更好的未來。
司法人員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尊重司法審判的守法者,相對的就要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守法者當犯人般看待,法院是好人的禁地,有多少的冤案,就是如此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台灣的民主卻走回頭路。
律師/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分析,在刑法第129條,稅務人員如果違法徵收不該徵的稅,是要判刑的。可是在法官生涯,還沒見過這樣的案子,果真我們的稅務人員都依法徵稅嗎?袁從楨認為有很多沒有依法徵稅的公務員,不但沒有受到法律制裁,還得到稅務獎勵金,這是真正的現況,我們是不是真的有正心誠意的在實行民主法治?如果沒有做到,又以民主自許,那整個政府就是個詐騙集團。太極門81年度稅案的判決,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程序上,它是用間接推計的方式課稅,在所得稅法第83條之一,這種情形的前提是,第一,它要有明顯的逃漏稅的嫌疑,第二,最重要要報請財政部核准。但是在太極門案都沒有程序上違法,當時的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都說,是稅務機關錯了,缺少這個環節,而且不能補正,就應該認輸。再者,太極門的徵稅並不是真正去調查,而是根據一個很草率的起訴書來徵稅。而經過法院三審確定判無罪無稅,相關的被告都獲得冤獄賠償。都已經這樣了,而稅捐機關還繼續拿這個起訴書為基礎徵稅,太荒謬了。袁從楨認為雖然已經確定了,而救濟的途徑都沒有了,如果是違法的,政府可以主動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