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8/07 文/林倫/經理
稅災是人民無法面對最大的痛,112年全國1405萬件欠稅欠費案面對被強制執行的命運!難道要置納稅人保護專章而不顧嗎?政府辛苦立法所為何事?合法、非法原來只是一念間。我們的政府應展現現代民主風格,順著尊重民意,讓轉型有正義,不再有極權政府官官相護的判決,更不應再出現萬年稅單的虐民作風了。
執法的過程,執法者更要遵守「正當程序正義」,然當前行政機關違反程序正義的案件屢見不鮮,如稅捐機關未實質查核逕依通報資料即發單課稅、未依法事先報經財政部核准等等,都是違反程序正義之事。真的是為獎金辛苦、忙,還是冠冕堂皇為了充實國庫?這當中冤屈不知凡幾,讓多少百姓終日生活在恐懼不安中,這對憲法明文規定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權有相當嚴重的違背;中華人權協會林天財律師認為,賦稅人權在台灣就像行走在沙漠之中,我們偶爾會看到水源,但是我們還看不到綠洲,期待將這個水源開創成綠洲,將它變成願景。
五權憲法是用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的,若是沒了憲法,那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真的讓人堪慮了!果不其然,國稅局用一張稅單就做到了侵害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了,真是可怕!可是百姓仍是要問,我們民選出來的總統是看不到嗎?不夠英明嗎?還是被國稅局綁架了!是為了國庫的空虛,還是稅收超徵到那裏去了,無法解釋,或任由國稅局擺佈。總之,還是「財政部國稅局踐踏五權憲法」!
義大利CESNUR創辦人暨《寒冬》雜誌總編輯Massimo Introvigne指出:「台灣既然承諾遵守兩公約,自然也必須遵從聯合國所指定的條約機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公約第一任擇議定書》ICCPR的正式解釋。」他談到:1993年通過的《第22號一般性意見》,這是委員會對ICCPR第18條—保障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的最具權威解釋。《第22號一般性意見》五項關鍵原則:普遍性與不可剝奪性、保護範圍廣泛、宗教表達的多樣形式、組織自主性、限制條件須嚴格合法。Massimo Introvigne強調:預定於2026年進行的台灣第一公約(同時也影響第二公約)執行情況的審查,應仔細檢視《第22號一般性意見》中列出的五項原則是否獲得落實。「對太極門施加的任意且不當的FoRB限制,應是此次審查的重點之一。」並強調:「FoRB不是一項可討價還價的特權,而是一項不可剝奪的權利,關係到人類尊嚴與民主生活的每一層面。」包括台灣在內的國家,若違反FoRB,就無法聲稱自己遵守了兩公約,這些文件不僅是法律文本,更是引導國際社會邁向正義、民主與和平的道德指南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