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4/09 文/路多/財務經理
政府應修法讓惡官無所遁形、打回原形,除記過免職、更要求歸還升官及退休的俸祿、還要負責賠償國賠金額,真正還人民正義清白,不讓違法官員繼續危害百姓及其部屬,也希望政府能致力於保障人權,除了將戕害人權的惡官打回原形,使世界各國可以看到民主、法治、人權的台灣,讓台灣的人權形象發光發熱,更讓台灣價值獲得國際認同。
台灣的官員,尤其是稅務官員也是人民不聽話,就用稅單切斷人民的命脈一樣,幾十年來有多少百姓被稅單凌虐,可惡的是有些稅單根本是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老百姓半輩子呢!真是可憐。有些有問題的稅單追繳期限又將到了,想問國稅局又追到了多少,其實就算期限到了,這些百姓卻從此背上了逃稅成功的惡名,而不是還以清白正義的美名,公平嗎?應該是國稅局要主動認錯,主動撤銷違法的稅單及稅款才對,當然也要把當初違法課稅所領的查稅獎金退回,這要以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為首了,他利用職務之便,不知領了多少沒有法源根據的獎金。這其實是百姓的白日夢,因為開出違法稅單的官員是死不認錯、無歉可道的態度,這就造成了多少無止境的稅單追殺迫害事件而沒人知!
政府怎可用惡法侵佔人民財產呢?憲法第15條明白指出: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亦即自己計算錯誤多繳稅,不管多久以後,只要發現錯誤本就應歸還給人民,這本是人民的基本人權,政府利用此惡法侵占人民財產,就是違憲,這樣的惡法請立法院修對了再通過,若是照財政部版本通過,那實在是不應該,有虧人民託付。
英國前宗教社會學協會主席艾琳·巴克(Eileen Barker)表示,今日的台灣擁有自由選舉產生的政府,並因為保障所有人的宗教與信仰自由而備受全球民主國家的讚譽。即使如此,錯誤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法院已經承認這是一個錯誤。但近29年來,這個錯誤始終未能得到糾正。1996年洪道子博士與部分弟子遭到檢察官指控詐欺並因此被羈押,檢察官向國稅局送出不實起訴書,導致國稅局依此開出稅單。即便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皆確認弟子對師父的敬師禮屬於免稅範疇,當中有幾個年度的稅單已被撤銷,但國稅局至今仍對1992年的稅單糾纏不休。台灣應當確保自身在促進與保障宗教及信仰自由方面的良好聲譽,不再因這一荒謬的事件而蒙上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