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兩公約是不夠的 還需要遵守與執行

2026/06/07    文/曾夥大/自由業

國稅局年年編列逾億元的稅務獎勵金,美其名有效提升稅務人員士氣、協助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徵起適足稅收支應政府施政所需財源。稅務人員貪圖獎金,透過各種不法手段為達到目的,職等愈高,獲取的不法獎勵金愈多,造成稅務冤案接二連三,不禁令人質疑,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卻成為官員的圖利誘因,巨額的稅務獎勵金當前,讓不法官員唯利是圖,踩著人民的賦稅人權坐上高官,留下百姓在稅務冤案的深淵中飽受折磨。

一張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就是惡夢的開始;「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

各法院的法官判決文引用人權兩公約內容的比例極低,最高僅為0.0079%,最低者為0.0006%,不重視即不甩這麼重要的國際公約,實令人憂心!前總統馬英九雖口口聲聲表示70%的侵害人權行為都來自於公務員,司法與稅務更甚,這樣的事實卻一直未見改善形同屁話,這種漠視人權的作法,只是一手遮天用紙上人權來騙騙百姓而已;而賦稅人權,更嚴重侵害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國際人權專家也曾對台灣政府實施國際人權公約的評估報告,也點出了不少問題,顯示「只簽署是不夠的,還需要遵守與執行」。

「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然有6成人民不信任司法,加上未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以及延宕30年未解的太極門假案,不只損害民意基礎,更有損台灣國際聲譽。「國際人權兩公約的國家義務──以太極門假案為例」,國內外專家學者探討現今台灣司法、人權等議題。國際學者《寒冬》雜誌執行編輯Mr. Marco Respinti點出:台灣司法節體現了民主的真諦,然而為何仍執意對太極門案作出不公正對待,進而對全球民主價值造成侵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