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4/05 文/路多/財務經理
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6年3月9日有一場記者會很勁爆,記者當場詢問法官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未料,林秋華法官自爆:「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這樣的回答讓在場的人瞠目結舌!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證據,好霸道!這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什麼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經查林秋華法官有好幾年的判決,人民都百分百敗訴,有點常識也會知道,人民若覺自己無理絕不會興訟,而證據指向林法官違法、不適任,卻仍然在職,這是說誰遇到誰倒楣,人民只能去請神明保佑嗎?!法官判案不依證據,還能當法官嗎?是否應依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做懲處呢?
學者專家指出,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
林光炫會計師表示,在西方基督教世界的觀念,法官的審判工作被認為是危險的工作,因為他們從事審判,最終也要面對「末日審判」,他引用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 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曾表示:「法律,對人民而言,是不是正義的實現?決定於仲裁者及執法者的良心天平,故良心,可謂司法的靈魂。」顯現在現代世界公民社會中,良心對司法的重要性,當法律與其應用有悖於良心、不尊重良心,就會出現不公不義的事件。他舉例,在太極門稅務冤案中,黃淑玲法官未依法自請迴避、莊金昌法官違反證據及論理法則以及部分法官提出不能重啟案件的違法見解等,缺乏基本的客觀法律良心。林光炫呼籲,徹底解決太極門稅務冤案是重拾台灣司法良心的最後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