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殷秋梅/退休公務員(新竹市)
看到司法院近日核發稅務案件專業法官證書的相關報導,全無公理正義可言,我有話要說!
我是太極門冤錯假案的受害者,85年12月19日下午我在新竹道館跟師兄姊聊天時,遇到侯寬仁檢察官濫權搜索,他們的領隊要我去調查站接受訊問,因我曾任公職,知道他們這樣做不合法,但他恐嚇我不去就要帶走其他師兄姊,所以我只好跟他們走;到了調查站他們被隔離訊問時,才要求我拿出身分證,然後補開一張傳票要我簽收;偵訊訊中不斷威脅、誘引我說對師父不利的話,還好我沒被騙!
後來在一審的時候,我有去台北地方法院作證,得以據實陳述我的證詞,很感謝刑案法官明鏡高懸,公正審理,96年7月13日歷經十年七個月的煎熬,終於獲得無罪無稅的確定判決,還我們清白。
但在稅務案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也傳我出庭作證,我仍然據實陳述給師父的敬師禮是贈與並且簽具切結書。然而,林秋華法官卻說忘記證據恣意枉法判決!在庭三位法官竟然一起忘記,包括政府機關調查出來對人民有利的證據,搞甚麼鬼啊?你們這樣把證據、把法律視若無物,還有資格當法官!?
看到司法院搞昏庸、國稅局濫開單、行政法院法官當打手,政府強奪民產的野心昭然若揭,令人痛心疾首,全民若再不覺醒促使改革,台灣賦稅人權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