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第 16 次委員會議於13日召開,聚焦在年金之「領取資格」,會議中有不少委員都贊成把請領年齡拉至65歲。對於此次會議,年改會副召集人、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於會後表示,此年金改革會議係自召開以來,爭議最少的一次,將各年金之標準請領年齡拉到65歲,他是樂觀其成。
林萬億表示,依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的經驗,其標準給付年齡多訂為65歲,主要係考量各國人口推估、健康條件及平均餘命之改善,如勞保就是依照這樣的情況設計,是相當進步的保險。而對於年改會13日討論的「請領年齡」,與會代表對於軍公教延後之退休年齡,減緩政府財務之壓力有高度共識,惟軍公教代表仍對於警消、護理師等給予差別待遇,不應該一體適用65歲退休之規定。
考試委員黃錦堂則表示,年金改革的請領資格是關鍵議題,其問題若可以解決,對於年金財務之壓力則可紓解;另他主張請領年齡應為65歲,惟可提早至63歲領取,但應要有減額年金的設計,並呼籲要有配套措施。
立委王榮璋主張請領年金資格為65歲,他表示在現階段65歲是可以努力的目標,若年金要提早或延後領取,也要有其減額年金或增額年金的相關設計。
對於年金改革,有部分教師團體代表則反對將年金給付年齡拉至65歲,認為這顯示中高年齡的就業困境,應該設計相關之配套措施,例如到達某種年齡時,應立即調整職務,而非強制退休。【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