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從天上掉下來?台灣將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2026年即將第四度接受國際委員審查,人權遭迫害的問題仍然存在。2025年7月14日在臺大校友會館舉辦「公民不沉默.台灣VS國際.人權接力」論壇,由法稅改革聯盟與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主辦,知名人權雜誌《寒冬》總編輯Massimo Introvigne及歐洲信仰自由協會(FOB)科學委員會成員Rosita Šorytė來台,從聯合國人權觀點進行國際對話。Šorytė強調:宗教或信仰自由(FoRB)是聯合國人權兩公約的基石。Introvigne建議,審查應仔細檢視《第22號一般性意見》中列出的五項原則是否獲得落實,並特別關注被聯合國非政府組織11度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太極門案。
論壇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主持,從人權真實案例、公民發聲、人權與信仰自由、國際對話等層層剖析。他強調臺灣跟國際要「人權接力」,兩位國際人權專家將人權棒子交給我們,我們也把人權棒子再繼續交出去。並指出:太極門案件解決,台灣將享有真正民主燈塔。預祝國際人權接力成功!
黎明之前的黑暗最黑暗
獲獎無數的科技人才鍾先生,竟淪為稅災戶:「2012年公司倒閉只剩17元,卻被追稅54,176,448元?」導致他被限制出境滯留海外3,100天,無法與家人團聚。「國稅局假設我交易16億,淨收入高達4億6千萬。」鍾先生在2018年感到絕望,透過網路搜尋到法稅改革聯盟,幸運在各界協助下獲得平反。
網民質疑:「限制出境?又不是限制入境?」2016年鍾先生被通緝,也被除籍:「獎金制度鼓勵公務員找出我在哪裡?」執行署找他的爸爸,竟說:「我知道你在台北有房子,把房子賣掉,就可以換你兒子回來。」鍾先生曾打越洋電話給法務部了解回台的處境。「管收我、我爸就要賣房子,他們有很多手段。」儘管2022年4月監察院發公文,5月國稅局同意解除,鍾先生仍無法回國,因為法務部仍不解除。他顯示執行署公文裡「本署並無期間限制」。鍾先生:「我們活在明朝、東廠時代?不用證據,沒有時間限制。」直到10月他才回到台灣。
「3,100天值多少錢?」鍾先生談到,後來獲退稅1,557元。鍾先生知道自己不是唯一個案,引用電影蝙蝠俠黑暗騎士:「黎明之前的黑暗,最黑暗。」鼓勵稅災戶要忍耐黑暗,也感謝法稅改革聯盟及所有幫助過他的人。
公民齊發聲 拒絕邪惡的平庸
「人權從來不是從天上掉下來。」法稅改革聯盟代表志工蔡小姐分享法稅冤案的悲慘。沒買成補習班卻被追稅的吳沛純老師,「連罹癌救命錢也要慘遭強制執行?幸好,救命錢保下來。」此外,「欠費1.8萬租厝被拍賣的陳青旭案」,一家幾乎要流落街頭,幸好陳志龍教授及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們出手救援,也獲得監察院重視。她指出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在監察院調查報告,坦承確有行政文書作業上之重大疏失。報告第39頁提到:「執行行為為公法行為,執行機關本於依法執行之原則,對於違法行為,當然可以依職權撤銷或更正。......因為無效的執行行為,係自始的無效,是自始不存在的。」蔡小姐表示:「國稅局應該像陳青旭案一樣,撤銷太極門稅案自始無效的稅單,並撤銷違法拍賣執行!」她談到被稱為台灣法稅照妖鏡的太極門假案。2007年7月13日法院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監察院在刑、稅案兩度還太極門清白。但太極門的修行聖地竟仍於2020年被國稅局聯手行政執行署違法強行拍賣。
蔡小姐特別分享2023年在台北華山辦「No More Silence 最難解的人權謎團」展覽,民眾對這些稅災案例嚇到瞠目結舌,她呼籲:公民一起發聲,拒絕邪惡的平庸。
主持人陳志龍教授則指出,因1996年為政治選舉目的而被捏造的太極門假案,帳戶僅數十萬卻被虛構為數十億。此案反映部分公權力不肖份子為檢舉、稅務獎金,不惜偽造證據、竄改資料,忘卻公平正義,甚至「失格」喪失人格。陳志龍強調,人權並非從天而降,它是抗拒公權力的集合抵抗權,須經無數抗爭方能爭取與落實。

平反太極門假案 讓台灣成為有人權的法治國家
探討「人權與信仰自由」議題,由企業工程師Marshall及美國家族辦公室董事Gordon發表,兩人都是天主教徒,還是太極門弟子。
企業工程師Marshall談到1996年12月19日太極門遭侯寬仁檢察官違法偵辦時,各家報紙不實報導。他也得忍受同事異樣眼光,在國立大學擔任研究助理的工作也失去了。Marshall引用美國知名人權律師Kenneth Jacobsen教授的研究:「在太極門案件中有這麼多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情況!」更提出忠告:「少數人可以綁架整個政府,這真是令人髮指,政府要有機制避免使少數人擁有過大權力。」
美國家族辦公室董事Gordon指出:「太極門案提醒我們:即使一個案子獲得無罪判決,但若制度不改革、錯誤執行不回頭,人民依然會受苦,社會仍無法痊癒。 」他引用聖經耶穌與「稅吏匝凱(撒該)的故事,指出政府要願意面對錯誤、承認失誤、還給人民清白與正義,人民生活在這個社會就有希望與幸福。

檢視台灣落實兩公約-太極門案為重要人權指標
歐洲信仰自由協會(FOB)科學委員會成員Rosita Šorytė強調:「人權條約的起草者視宗教或信仰自由(FoRB)為條約整體精神與完整性不可或缺的一環,台灣不應忽視此一核心價值。」她談到台灣目前進行三次國際專家兩公約審查,皆未明確觸及FoRB相關議題。她強調:「在檢視台灣落實兩公約,特別是FoRB保障的情況時,太極門案應被納入考量。該案並非單一的稅務事件糾紛,更涉及太極門弟子在不受騷擾與誹謗的情況下,自由表達其心靈信仰的權利,而這項權利在實際上已在多方面遭到壓制。」
義大利CESNUR創辦人暨《寒冬》雜誌總編輯Massimo Introvigne指出:「台灣既然承諾遵守兩公約,自然也必須遵從聯合國所指定的條約機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公約第一任擇議定書》ICCPR的正式解釋。」他談到:1993年通過的《第22號一般性意見》,這是委員會對ICCPR第18條—保障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的最具權威解釋。《第22號一般性意見》五項關鍵原則:普遍性與不可剝奪性、保護範圍廣泛、宗教表達的多樣形式、組織自主性、限制條件須嚴格合法。Massimo Introvigne強調:預定於2026年進行的台灣第一公約(同時也影響第二公約)執行情況的審查,應仔細檢視《第22號一般性意見》中列出的五項原則是否獲得落實。「對太極門施加的任意且不當的FoRB限制,應是此次審查的重點之一。」並強調:「FoRB不是一項可討價還價的特權,而是一項不可剝奪的權利,關係到人類尊嚴與民主生活的每一層面。」包括台灣在內的國家,若違反FoRB,就無法聲稱自己遵守了兩公約,這些文件不僅是法律文本,更是引導國際社會邁向正義、民主與和平的道德指南針。
志工表示:與談人的良心建言引領更多公民朋友,呼籲督促政府落實轉型正義,「不信公理喚不回,不容正義盡成灰。」(記者李英修/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