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勝訴率近於零 無法翻身

2025/11/26    文/林大慶/自由業

台灣長期以來稅務訴訟法官很少做終局裁判,常以另為適法處分讓國稅局有機會欺負人民,如果人民收到烏龍稅單,常是救濟無門。舉例來說,納稅入從接到稅單→申請復查→訴願→高等行政法院(1.6%勝訴率)→最高行政法院(1.6%勝訴率),一輪的勝訴率等於是1.6%*1.6%=0.0256%,縱使人民勝訴但法院再以另為適法之處分,讓國稅局創造再次開稅單的機會,人民勝訴率幾近於零。

官員執行業務,要本著良心做事,一切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絕非一味地把平民百姓當成肥羊般看待,用盡各種方法、手段,將人民的血汗錢納入空虛的國庫之中。就拿太極門稅務冤案來說,老百姓在痛苦的訴願過程中,行政法院裁定國稅局應實地調查了解;國稅局在當時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指揮之下,精心設計陷阱製成函查表要百姓填,當然調查結果與國稅局的設定南轅北轍;於是張盛和公然說謊、不承認有此事,難道是政府官員在變魔術,還是年事漸大有點老番顛了!再次奉告政府官員,人做天在看,千萬不要草菅人命,否則天理昭彰,屢報不爽!

對百姓而言,稅務獎勵金是「萬稅之源」,稅官可以自行認定百姓的所得來開單課稅,之前名模的執行業務所得被稅官指為薪資所得是為典範,幾乎所有的冤稅案都是稅官把「有所得要依法繳稅」擴充為「有所得要繳稅」,把課稅最高原則「依法」二字拿掉,就變成稅官用稅單來戕害人民的了,難怪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12年全台已超過1405萬件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這當中有多少是冤稅案呢?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吳景欽教授,以日本司法史上最具爭議的冤獄案件—袴田巖案為例,該案不僅震撼日本社會,也引發大眾對司法制度與冤獄賠償機制的深刻反思。案件始於1966年,靜岡縣一間味噌工廠發生震驚社會的滅門血案,老闆一家四口遇害,現場疑遭縱火滅證。警方在龐大壓力與高額懸賞下,鎖定前員工袴田巖。儘管袴田最初否認,卻在羈押期間遭嚴刑逼供後自白。因缺乏直接物證,案情陷入膠著,警方一年後卻在味噌槽中「發現」五件血衣,成為定罪關鍵。袴田於1968年被判死刑,遭囚48年,創下全球最長冤獄紀錄。連當時一審審判長熊本典道法官都堅信袴田無辜,主張無罪,但意見遭多數否決,最終因良心不安而辭職。2014年,法院批准再審,袴田暫時獲釋;檢方抗告上訴延宕七年,直到2023年東京高等法院確定再審,2024年最終判決無罪。袴田現年89歲,獲得數億日圓補償,也創下日本史上最高刑事補償金額紀錄。然而要問的是,這遲來的正義還算是正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