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重啟公地放領政策 照顧農民權益、落實土地正義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27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報告後表示,基於土地正義與保障人民財產權,2025年5月6日行政院核定以宜蘭縣大南澳地區「台拓地」為示範公地放領政策的開始。賴總統21日赴彰化溪州,再度關心公地放領政策執行情形,並宣布將農地還給真正從事耕作的農民,協助農民處理土地問題,更是對農民長年守護農地及辛苦付出,表達由衷真誠的感謝。

卓榮泰表示,推動此政策的核心在於「土地正義」與「保障人民財產權」,政府有責任將農地歸還真正耕作的農民,並以制度化方式兼顧國土復育、環境保育,與照顧農民權益。政府為扶植自耕農,自1948年起推動3階段「公地放領」政策,釋出超過125萬公頃公有土地,讓農民以分期方式取得耕地所有權。不過,因921地震及多起大規模風災,基於國土保育考量,政府自2008年起,全面停辦公地放領,至今已17年。

卓榮泰指出,本次重啟公地放領的範圍,訂為「國有平地耕地」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凡是符合資格者,且至今仍在承租務農的自耕農,都可以申請承領。依照內政部清查結果,全國符合放領條件的土地約2,000公頃,涉及14縣市國有耕地8,023筆,7縣市邊際養殖地279筆,預估最多將有4,445名農民受惠。符合資格者須為1976年9月24日前與政府訂約,且至今仍持續承租的自耕農,同時不得位於國土保安區,國家公園或其他受保育限制區域。

至於地方所有之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是否比照辦理,卓榮泰表示,中央尊重地方自治權責,將由各地方政府依權責自行決定,請內政部、財政部給予相當的輔導,讓此事在處理過程中,有一貫化的作業標準,並與地方政府協力合作,積極儘速完成各項工作,以回應農民及養殖漁民的殷切期盼。【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