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1

中國公安部於 2026 年 8 月 7 日發布《公安機關網絡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預計 10 月 1 日起實施,取代 2018 年的舊版規定,全面強化網路安全的監管力道。
舊版規定僅針對網路服務業者,新版《辦法》則將範圍擴大至網路營運者、數據處理者與「個人資訊處理者」。這意味著受檢對象不再限於企業,凡經手敏感資訊的個人、自由工作者,或是使用 VPN 翻牆、海外加密貨幣錢包的個體用戶,都可能被納入監督範圍。
執法方式分為線上巡查與現場核查,並包含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新規更明訂公安機關有權進行「漏洞探測」與「滲透性測試」等遠程技術檢測,若發現風險,可發送提示函或約談當事人。官方則表示,相關技術檢測需由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實施,並嚴格落實保密規範。
新規發布後引發外界對於個人隱私與執法界線的討論。觀察人士認為,監管對象延伸至個人裝置與資料存取,反映出當局轉向預防性治理;外界亦持續關注新法上路後,對一般民眾線上隱私與數據安全的實質影響。【記者 成曉中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