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行人優先行動綱領」 投入逾400億改善行人地獄

交通部統合中央相關部會,提出「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其中內政部(營建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內政部(警政署),分別就工程、教育、監理、執法4面向,提出19項行動方案。

中央部分,政府將整合交通、內政、教育、經濟、勞動、衛福、法務與國科會等多個部會;地方部分,將整合22縣市之改善工作能量,加速改善行人安全環境,減少行人事故發生。

計畫中設計有行人安全環境改善專案視導、每月公布執行績效、年度院頒方案道安考評等數項考核機制,以督促各部門與各級政府積極落實執行各項改善工作。

內政部表示,整體行人通行環境改善必須有連續性的政策與經費支持;除「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外,營建署也刻正研擬「永續提升人車安全計畫」,編列超過400億元經費。

警政署112年5月1日起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執行同步路口安全大執法,執法重點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4項;全國同步每週1日、各警察局每週2日,至5月21日止,共取締10萬8,343件。

警政署於112年5月22日通報各縣市分析高發事故路口(6都及彰化縣擇100個、除離島地區外,其他縣市擇50個),執行為期2週的「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期能有效降低傷亡,並考核地方對路口安全的重視度及執行力。

建置路口科技執法部分,警政署111年已建置265處科技執法設備,112年規劃新增建置路口科技執法14處,持續要求各警察局盤點易肇事路段,提出需求建置。

運用科技執法設備減輕警力負擔,以今年1月起至5月21日止,統計全國265處科技執法共取締73萬962件,事故部分較去年同期減少42件,死傷減少167人;自111年6月5日至112年5月21日止,45處區間測速,共取締31萬7,873件超速違規,較去年同期增加26萬3,225件,事故減少276件、死傷減少212人。【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