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日:嚴重罪行受害者親屬瞭解真相是一項“不可剝奪的自主權利”

在一些嚴重侵犯人權和人道主義法的行為發生後,實現瞭解真相的權利至關重要。任意處決、強迫失蹤、酷刑、拐賣兒童等罪行發生後,家屬有權知道發生什麼事以及他們親人的下落。聯合國24日紀念“瞭解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真相權利和維護受害者尊嚴國際日”,強調瞭解真相的權利至關重要性。

每年的3月24日是聯合國大會設立的“瞭解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真相權利和維護受害者尊嚴國際日”。 選擇這一天是為了紀念在1980年3月24日被謀殺的奧斯卡·阿努爾福·羅梅羅主教。羅梅羅主教曾為反對薩爾瓦多存在的侵犯人權行為、為聲援受害者而仗義執言。

秘書長古特雷斯為國際日發表的聲明中表示,今天,我們緬懷奧斯卡·羅梅羅主教的一生,他因公開反對薩爾瓦多的不平等、邊緣化和不公正現象而被殺害。

“我們向世界各地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所有受害者和倖存者致敬。我們正視他們的經歷,再次承諾為其伸張正義和提供補救,並保證竭盡全力防止此類罪行重演。我們通過這樣的方式,重申並宣示這些受害者和倖存者的尊嚴。”

只有首先揭露和承認事實,才能正視受害者的經歷、為其伸張正義並防止罪行重演。沒有真相,就不可能有正義或賠償。公開釐清與嚴重侵犯人權行為有關的真相,可以使社會消除這種行為的根源。

“今天,我們在向遭受此類侵犯的人士致敬時,不妨反思我們每個人能做些什麼,防止自己所處的社會發生嚴重侵犯人權行為和衝突。讓我們向他人伸出雙手,傾聽他們的聲音,找到相通之處,化解彼此分歧。”

古特雷斯強調,真相是一種賦權和治癒的力量。“我們擁抱真相,是為了過去,是為了現在,也是為了未來。”【新聞來源聯合國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