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9

針對28日媒體報導,質疑台電財報未認列核四造成的2849億元虧損。台電澄清表示,核四資產係依據立法院決議進行資產維護管理,並規劃轉型運用將資產價值最大化,並無違法或財報不實的疑慮,未來若核四資產處理方式明朗化,台電將依相關規定予以認列辦理。
台電說明,核四資產係依據立法院105年7月29日決議,應以最少的人力、經費進行資產維護管理,台電提報「核四廠資產維護管理計畫」,自106年進入資產維護管理階段。台電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資產維護,並持續朝土地可保留、資產轉型再利用、材料持續去化等方向研擬核四轉型再利用方案,以期能使核四資產價值極大化。
台電補充說明,有關核四轉型再利用及相關資產處理,無論是土地或是資產的運用,皆期能使資產價值極大化,並再依此精算認列額度的問題,因此並無違法或財報不實的疑慮。
對此,經濟部長王美花回應,由於明年8月有核四的公投案,會將核四繼續當作資產維護,必須等到公投完以後,才會決定核四資產該如何認列。【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