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照相車輛噪音管制 110年元旦上路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日舉行「好膽麥照!聲音照相明年元旦開拍」記者會。為強化高噪音車輛執法效率,並遏阻高噪音車輛影響民眾的安寧,環保署宣布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聲音照相將在明年1月1日上路,指定速限範圍內噪音超過標準違規,處以1800元至3600元;若經聲音照相偵測未經認證之車輛改裝,到檢確認後將依噪音管制法處以3000至3萬元罰鍰。

環保署指出,為完備法令規範,已完成三項相關法規修訂,於今年10月公告「機動車輛行駛噪音量測方法-影像輔助法」。12月1日會銜接交通部修正發布「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及「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表示,「聲音照相」分貝標準是依據道路速限而有所不同,一般不會超過90分貝,在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汽機車聲音管制標準不得超過86分貝,道路速限大於50公里至70公里,汽機車聲音不得超過90分貝;為避免錯罰將會保留事件前後3秒影像檔或音檔確認噪音的來源,也會做人工、儀器雙重的比對,以排除背景環境的干擾及氣象條件因素等,若風速超過每秒5公尺以上、或是有下雨等天候不良,而造成較高噪音的狀況將不會直接開罰,但排除相關因素仍然超過標準,就會直接開罰1800元至3600元。

蔡孟裕指出,「聲音照相」設備有移動式與固定式二種,全國目前統計有36套「聲音照相」的設備,明年會再購買10多套,設備優先裝設在陳情的熱點,容易產生高噪音的路段會設置固定式設備,未來在聲音照相設置處前,將會設置警示標語,比照測速照相,作為提醒民眾注意。而有三種狀況可免罰,將被排除在「聲音照相」之外,第一是執行公務車輛,如消防車、救護車,第二則是非機動車輛本身所發出的聲音,如候選人在車上用大聲公進行宣傳拜票,第三是多車同時經過,無法確定那輛車發出的噪音,其執行上會有所困難,將請警察單位予以協助實地攔檢。

環保署表示,先前區間測速會遭受到質疑「失準」的疑慮,為確保聲音照相系統設備精確度及公正客觀性,已訂有執法設備認證、驗證及查驗等「三重認證」措施。噪音計每兩年都要通過標準檢驗局的檢定認證、聲音校正器每年1次須通過國家量測標準實驗室比測驗證,硬體設備每3天校正1次及每5分鐘與國家標準時間對時1次,期盼能確保公正客觀。【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