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拒絕暫緩令 禁蒙面法正式失效

繼香港高等法院於11月18日,指出香港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又稱「緊急法」)所推行的《禁止蒙面規例》違憲之後,已成功促使香港警方宣佈暫停執行「禁蒙面法」。據此香港政府為了抑止《反送中》群眾蒙面示威抗議,由律政司代表香港政府正式提出上訴,期望替「禁蒙面法違憲案」申請暫緩執行令。本月10日傍晚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作出了最新裁決,拒絶就「禁蒙面法違憲案」批出暫緩執行令,此訊息一出讓香港媒體解讀,「禁蒙面法」已經被公開宣告正式失效了。

對此,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對於駁回申請暫緩執行令後公開發言表示,拒頒暫緩令並不等於處理了律政司的正式上訴,亦不應被視為鼓勵或縱容任何人在「禁蒙面法」涵蓋的情況下蒙面,現階段僅代表「禁蒙面法」已經正式失效且不能用來執法;但是,未來一旦律政司一方於最終上訴取得勝訴,在「禁蒙面法」涵蓋情況中蒙面的人,依法仍然必須要去承擔所有的違法風險。

根據香港媒深度報導分析指出,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官同意,目前香港的治安仍然受到蓄意且肆無忌憚的暴力嚴重威脅,不過即便是有如此的情況發生,律政司還是要向法庭舉證,就實際面的執法狀況「禁蒙面法」有其必要性,才能夠讓「禁蒙面法」有效實施。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楊光表示,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是「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表示,香港政府推行「禁蒙面法」有清晰的法律基礎,並強調「我現在的首要任務是恢復香港的法律和秩序,並確保香港經濟和社會繼續發展。」,而對於《反送中》示威抗議群眾的五大訴求,則是依然沒有任何回應。【記者陳立基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