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生煤燃量超量 中市府:開罰300萬、不排除撤照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3)日緊急召開中部7縣市首長空汙治理會報,盧秀燕指出,中火上週燃煤量逾年許可量1104萬噸,已違反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會中宣布依法對中火裁處300萬元,並限中火10天內改善,若不確實改善,除按次處罰,不排除撤銷1到2張操作許可證。

日前中央函請台中市放寬10%中火燃煤許可量,引發中部反彈,今日北自新竹縣、南至嘉義市等7縣市首長齊聚台中市發聲,共同聲明向中央說不,促請中央正視地方聲音。盧秀燕指出,中火今年度的生煤許可量到明年1月25日是1104萬噸,中火在今年11月27日已燃煤達到1108萬噸,提早超標,已違反條例,中市府將依法開罰。為確保落實地方自治條例,避免「只准州官放火」之譏,台中市不會官官相護包庇中央。

盧秀燕表示,將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及本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對中火開出第1份裁處書,開罰新台幣300萬元,並要求中火10天內改善。若中火不守法,將對其按次處罰,且不排除撤銷1~2張操作許可證。此外,會中聲明也要求中火將現有10部燃煤機組中的4部燃煤機組,在2部燃氣機組商轉前直接除役。

對此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機組都有使用年限,若直接將還能用的機組除役,也不符合審計部程序;目前台電規劃,待新設燃氣機組上線,就會將4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且要滿足一定條件才能啟用,沈榮津表示,希望縣市政府「不要意氣用事」,讓4部燃煤機組備而不用,對供電系統穩定也比較好。【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