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6

美國國會眾議院15日一致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要求美國政府制裁侵害香港基本自由與人權的人士,並且每年審視香港的自治情況,保護香港的權利和自治權。
在眾多美國議員發言表示支持香港以及力挺香港市民的抗爭行動後,美國國會眾議院於15日下午以全體一致同意(unanimous)的表決形式通過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of 2019簡稱香港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在法案通過後的180天內,列出侵害香港基本自由與人權的人士,並實施制裁手段包括凍結被制裁者在美資產、禁止本人與直系親屬獲得入美簽證或撤銷現有簽證;該法案也要求美國國務卿,每年根據香港的經貿和法治人權狀況,向美國國會提交報告,評估香港的自治情況。
除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眾議院還通過了《保護香港法案》,禁止美國公司向香港出口催淚彈等人群管制用品。
這兩部法案正式成為法律前,仍然需要參議院通過,最後由總統簽署正式確定。有專家分析,這份法案會在今年年底前成為真正的法律。【記者林宜然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