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0

被美國總統川普的Twitter帳號@realDonaldTrump封鎖的7名美國民眾,在2017年告上法院,隔年美國地方法院判決川普此舉違憲,司法部代表川普提出上訴,上訴法院則維持判決。
據外媒報導,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的3名法官認為,美國總統川普的 Twitter 帳號是公共帳號,川普禁止曾經批評他的政策的民眾瀏覽此公共帳戶,這舉動已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於判決書指出,根據憲法第一修正案,公職人員利用社群媒體帳號做為公務目的的使用,在公開的網路對話中不可排除任何人,即使這些人表達反對意見。
對此川普政府強調,川普使用的是個人的Twitter帳號,所以有權封鎖網友,但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認為,作為總統不代表可以像一般大眾一樣封鎖其他網友。
川普於2009年時申請個人的Twitter帳號,已習慣在Twitter上大肆評論他人,就任美國總統後,此行為引起爭議。此案於2017年由哥倫比亞大學騎士第一修正案研究所提出,所長賈弗(Jameel Jaffer)提出憲法該如何適用在社群媒體時代的新問題,而此判決對於網路空間的健全很有幫助。【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