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2

近年來國人健康意識抬頭,不少人會選擇豆漿作為補充蛋白質的來源。但董事基金會調查115件市售豆製飲品,結果發現其中有30件為調製豆奶,另外在這30件中竟有23件標示不明。董氏基金會建議,主管機關必須規範廠商應在包裝表明是豆奶或調製豆奶,並標註蛋白質含量。
然而,衛福部食藥署表示必要性不高,理由是市面上的「草莓豆奶」、「花生豆奶」等產品名稱已能辨識是否為調製豆奶,且食安法已規範必須在包裝寫明添加物與營養成分。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副主任陳醒荷說明,市面上關於豆奶的品名眾多,有豆漿、豆奶、調製豆奶,其中豆漿就是豆奶,但豆奶與調製豆奶定義不同。根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豆奶是大豆加工處理後製成的包裝飲料、粗蛋白含量2.6%以上,調製豆奶則是豆奶含量50%以上的包裝飲料、粗蛋白含量2%以上。
另外,有些市售商品含糖量高,經過董氏基金會抽查發現,有6件商品每瓶的含糖量在20.4克到27.5克,逼近或超過世界衛生組織(WHO)每日建議攝取量,而業者常以「微甜」包裝來規避食藥署「微糖」的限制標準,明顯誤導消費者。
董氏基金會希望國人能注意糖含量的問題,也呼籲政府不要開放「微甜」這樣的標示在包裝上,如果要標示應以低糖或微糖的規範,即每100毫升的含糖量小於2.5公克,也建議政府在散裝豆漿,如早餐店等包裝上標明糖含量,以保障國人的營養健康。【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