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9

韓國法院8日批准扣押日本企業「新日鐵住金」在韓國的資產。對此,日外務省9日表示,將會依《日韓請求權協定》與韓國政府協商。
韓國4位民眾於2005年控告日企「新日鐵住金」,二戰時期強徵他們服勞役,韓國最高法院於2018年10月做出最終判決,日企「新日鐵住金」須賠償每位受害者1億韓元(約台幣274萬9000元),但「新日鐵住金」卻一直未支付,因此韓國法院8日批准原告的扣押聲請,准予扣押「新日鐵住金」在韓國的8.1萬股股票(約台幣1132萬元)。
對此,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9日表示,一旦韓國政府準備執行扣押資產,日方將依據《日韓請求權協定》與韓國政府進行磋商。日方表示1965年雙方簽訂《日韓請求權協定》時,針對二國及民間的索賠權問題就已完全解決,當時日本已提供韓國5億美元的經濟援助,其中的3億美元為直接贈與。
依據《日韓請求權協定》,若締約雙方針對本協定產生爭端時,首應通過外交管道解決。倘若無法經外交途徑解決,則可於第3方國家參與下進行仲裁。因此外界認為,日本想要將此議提訴諸國際法庭仲裁。【記者 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