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蘇炳坤獲再審拚無罪 盼檢勿提抗告

31年前,被指控搶銀樓被判刑15年定讞的新竹商人蘇炳坤,雖然在2000年獲得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但他認為自己是清白的,因此就在聲請冤獄賠償敗訴定讞後,近期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希望能翻案改判無罪。就在今(19日)上午,高等法院認定他確實有冤獄可能,宣布裁准再審,蘇懇求高檢署檢察官不要再提抗告。

法界人士指蘇案無罪的機會露曙光。蘇炳坤受訪時表示,感謝已退休的檢察官彭南雄曾經助他洗冤,並懇求高檢署檢察官不要再提抗告,他已受苦、受難30幾年,請還他一個清白;蘇表示,想到被冤枉,有時候一個人靜靜想到時就會掉眼淚,強調「我是清清白白的,想到那一天被帶走的情形,真的沒有辦法再想。」

蘇炳坤最大精神支柱的妻子陳色嬌,今天也陪伴到庭聆聽裁定,她緊握丈夫的手,回想起31年來種種,難過地紅了眼眶。陳色嬌表示,申冤路一路走來,「那種痛無法形容」,希望高檢署不要提抗告,若能再審,她對案情有信心,「因為丈夫是清白的!」

律師羅秉成表示,此案標示台灣司法人權的重要意義是「法院審判案件過程中會犯錯,不是難免會犯錯,是肯定會犯錯,制度中雖有除錯的機制,但沒有發揮很好的功效,此案彰顯的是,我們的機制並沒有失靈,法院有自省自覺的能力,面對錯誤,解決錯誤。」

高等法院今裁定蘇炳坤被控共同搶劫殺人未遂罪案再審,並讓媒體進入法庭拍攝,等於間接實踐「法庭直播」。有民眾疑問「法庭上不是禁止使用3C用品,連手機都不能滑嗎?」高院表示,法官有訴訟指揮權,今天只是宣示裁定並不是審判,且蘇炳坤同意拍攝,沒有侵害隱私的問題。【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