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總統馬英九7日於台北地院被訴洩密案開庭結束後,批檢方起訴有三大嚴重錯誤,包括以臆測為證據,典型羅織入罪等。10日北檢舉行記者會駁斥,並重砲抨擊馬英九蔑視法治、操弄民粹政治語言以攻訐司法。
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台北地院7日開言詞辯論庭,檢察官當庭即斥責馬英九有辱總統職守,建議法官判他有罪,處以適當之刑;馬英九則表示北檢的建議忽略憲法上總統對憲法、對國家應有的職權與責任,對總統的行政權,作了過多的干預與限制,已多到「檢察官治國」的程度,如此荒謬的作法繼續下去,必將造成社會是非不分、忠奸不辨,他也表示檢察官不食人間煙火,世界罕見,並強調自己無罪。庭訊結束後,馬英九在庭外接受媒體採訪時則抨擊北檢的起訴書有三大錯誤,包括「以臆測為證據;靠羅織定罪行」、「檢方標準不一、前後矛盾」及「檢方漠視、曲解大法官釋字585號解釋」。
針對馬英九此一發言,台北地檢於10日召開記者會,認為馬英九在庭外以不當言論干擾司法審判、誤導社會視聽,必須作出嚴正聲明。北檢表示,馬英九聲稱本案是「以馬王不和的臆測當作證據,靠羅織定罪行」,但「馬王不和」是馬英九客觀顯露在外之行為,為眾所周知之事,並非政壇傳聞或本案臆測,馬所辯解顯然為卸責之詞。
其次,對馬指稱檢察官「曲解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漠視關說司法案」等部分,北檢認為,並無標準不一、前後矛盾,而是關說司法者之所以未受刑罰,乃是因為刑法沒有處罰關說者之規定。北檢也認為,馬英九藉著釋字第585號解釋,無限擴張總統權力,宣稱「不論進行中犯罪偵查之相關資訊是否具有司法屬性」,總統均有取得、處理、公開之權力,此舉不但把台灣的行政權及司法權合而為一,破壞權力分立憲政體制,且將使政治力長驅直入偵查核心地帶,馬英九的主張令人匪夷所思。
北檢也表示,馬英九身為前任總統及法律專業人士,竟說本案是「羅織入罪」,以蔑視法治、操弄民粹之政治語言攻訐司法,實不足取;馬英九時任總統時,負有「憲法機關忠誠」之義務,竟逾越權力分際,侵犯人民基本權利,事證明確。北檢聲明最後還表示「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並呼籲馬英九應將訴訟攻防回歸證據辯證,勿再以民粹性或政治性言語誤導視聽、干擾司法審判。【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