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30
又到六月驪歌響起,畢業季即將開始,學子們在畢業典禮前都會舉辦謝師宴來感謝老師教導,老師們參加謝師宴,是否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呢?法務部廉政署強調,謝師宴是「正常社交禮俗」,並不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依現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七點規定,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但婚、喪、喜、慶等舉辦之活動,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不在此限。
廉政署重申「尊師重道」是中華優良傳統文化,學生們感謝師恩所舉辦之謝師宴,屬正常社交禮俗,廉政倫理規範並無禁止教師參加謝師宴,也無要求報備登錄。謝師宴個別學生所支費用,一般都不會超過現行規定之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新臺幣3000元,自然不會受到禁止。
廉政署補充,由於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實施多年,部分條文不夠明確,目前正著手研修該規範,廉政署也會將這項條文納入研修,包括強調公務員婚、喪、喜、慶得以收受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之禮金,限於「公務員間」、「師生間」等非廠商或受補助之團體,明文 婚、喪、喜、慶活動外之其他合乎正常社交禮俗之活動,均排除在禁止接受餽贈、邀宴之外,使規範更為明確、易懂,新修草案預計最快9月底提報法務部送行政院審議。【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