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首度開庭 馬英九:我無罪

台北地檢署上月 14 日依洩密罪、教唆洩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前總統馬英九,台北地院今 (14 日)下午開庭審理,馬英九自備講稿答辯,大喊「我無罪!」痛批檢方不能「明察秋毫,而不見輿薪」,「深文周納,羅織入罪」。

馬英九開庭時要求站著答辯,他大喊「我無罪!」,並指出檢方多達88頁的起訴書,自第一頁起全非事實,毫無邏輯,只有臆測,亦沒有證據。馬英九表示,本案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憲政問題,檢方忽略了「總統」對憲法的承諾及對國家的責任,並提到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在遇到涉及立法院長、反對黨大黨鞭、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集體關說司法個案的時候,他想到的一定是國家社會即將面臨的憲政風暴與危機,而不是去鬥倒誰、陷害誰。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遇到這樣一場憲政風暴,想到的一定都是國家與人民。

馬英九表示,當時想到立法院即將開議,因此儘快召集當時的行政院江宜樺與總統府羅智強副秘書長來會商,以因應即將發生的憲政風暴,這是大法官585號解釋確認憲法賦予總統的行政權,是以最小侵害、最大限縮的態度審慎行使這項權力,並沒有無限上綱。後來請黃世銘檢察總長向江宜樺院長報告本案,只是完成法定程序,並非指揮辦案,更不是無故洩密。

最後,馬英九表示,這個案子,不僅牽涉到他個人的名譽與清白,更重要的是,總統的權力固然不能無限上綱,相對的,檢察官的權力也不能無限上綱,檢察官尤其不能「明察秋毫,而不見輿薪」,「深文周納,羅織入罪」,他請求法官判決無罪,讓未來所有中華民國總統,忠實履行他們對憲法的承諾與對國家的責任。【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