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1

媒體人周玉蔻3年前指稱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遭馬前總統控告涉嫌加重誹謗罪,並求償千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判周無罪。馬英九不服上訴高院,高院11日改判周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
此案源於周玉蔻在2014年12月間,接連在個人臉書、《美麗島電子報》及電視政論節目,要求馬英九公開解釋競選連任總統時,有無非法收受頂新2億獻金。馬英九多次否認,並要求周道歉未果,因此委請律師,向台北地院自訴周涉加重誹謗並求償1千萬元。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周玉蔻曾徵詢國安會前副秘書長張榮豐等人意見,非全然惡意虛構,她有相當理由確信內容為真實而加以評論或報導,故判她無罪;馬英九不服,再上訴高院,馬英九親自出庭並痛斥周汙衊他130次,來賺取百萬元通告費。今日經高院二審改判她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
對此判決,周玉蔻於臉書發表聲明:很榮幸成為司法政治判決的標的;司法政治獵殺的女巫。謝謝你,審判長陳筱佩女士,你的自由心證在歷次出庭時,都表現得淋漓盡致,政治色彩鮮明,毫無掩飾,希望對得起你的良心。陪審及受命兩位男性法官,你們的懦弱,讓人開了眼界。陳筱佩審判長今天的判決,形同謀殺大法官會議509號解釋文,根本違憲,本人將提出聲請釋憲,絕不退縮。
馬辦則表示,感謝高院做出合適判決。【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