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0

環保署撤銷彰化縣政府對台化彰化廠停工之處分,台灣化學纖維副董事長洪福源於今(10)日表示,台化彰化廠之復工會等彰化縣府點頭,惟不必重新申請。
台化副董洪福源強調,彰化廠不會貿然復工,一定會等彰化縣府點頭,也希望彰化縣府可以做出適法之處置。洪福源表示,彰化廠復工要重啟3套鍋爐,原料、物料、人員均需拉回來,要謹慎考慮。由於停工已過了5個月,所需人力中,有人調到其它工廠,適應新的工作模式;有人退休過著新的生活型態,要他們再改變,並不容易。洪福源另指出,一開始彰化縣府先核准台化的展延申請,之後再做變更,惟台化彰化廠的用煤量已降低,用電量亦降低,為何不先准生產,經過一定時間再變更?
此案原未排審,因由環保署訴願會排入臨時審查並且做出決議:撤銷彰化縣政府之行政處分,交由彰化縣政府另做適法處分,同時亦駁回台化請求應依原許可證展延。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彰縣府由於在審查過程中有瑕疵,包含有認定事實錯誤、程序違法及理由不完備等,訴願會因此撤銷縣府之駁回處分。惟台化對環保署要求直接代為准許展延乙事,環保署因台化無此請求權而駁回。
為此,環保署表示,該案已回到當初申請展延之狀態,台化所持有之許可證原則上持續有效,然於彰縣府對該案另做適法處分之前,台化可以復工。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是否復工由彰化縣府來決定,惟因目前台化員工都已「不在了」,其復工的可能性應低。至於台化是否可以提出國賠?詹順貴表示,未來該案仍要經事實認定,因在訴願理由中,是否能請求國賠,還要依照法院之規定。【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